出版實用書教準長者規劃護自身權益 陳曉蕾冀被照顧者有自主尊嚴
有調查指港人平均壽命超過85歲,冠絕全球,但有不少長者實際是靠香港的醫療體系,即透過插喉、開刀等延長壽命,「究竟臥床嗰位長者係咪真係想咁?」剛剛出版實用書《怕老——香港長者法律保障》(下稱《怕老》)的作者陳曉蕾便有這種想法,她解釋,「點解叫《怕老》?因為我寫完之後更加驚,發現原來咁多人都可以幫我做決定」。
陳曉蕾說,本身只想推出針對照顧者的百科全書,但寫書期間遇上疫情,聽見不少長者突然入院,又未提前做好醫療指示及法律文件,處境艱難,故轉換方向,將受眾群體擴闊並對準當事人,「每個人都有機會有意外,《怕老》不只給照顧者,而是所有人都適用的工具書」,教導如何趁有行動力時規劃未來,避免「人在病床,錢在銀行」。
慈善機構大銀創辦人陳曉蕾聚焦老病死議題,自2020年起用5年時間匯聚逾千項資料,打造一本逾400頁的工具書《怕老》。新書由刑事訴訟、金錢管理、醫護決定三大範疇探討長者所面對的法律困境,並透過真實故事及比照其他地區的法律,展現長者可如何利用法律工具保障自身權益。
原想做照顧者百科全書 疫情後轉航道
「最初做呢本書係為咗照顧者,但疫情開始見到好多長者走得幾難過,家人根本無機會探病,突然就走咗」,加上留意到坊間機構不太瞭解如「持久授權書」及「預設醫療指示」等可保障長者權益的法律文件,遂轉換主題,冀教導大眾提早準備,為未來的自己作主。
陳曉蕾認為,比起讓子女成為照顧者,社會及當事人更應承擔照顧及確保自身權益的責任。「持久授權書」及「預設醫療指示」對長者都是不錯的法律保障,前者可讓當事人在精神健全時指定受托人,管理財務或醫療方案;後者可提前表明拒絕指定治療方法。
冀盡快修例 填補長者保障缺口
「其實香港(對長者及受障者)有各式各樣嘅保障,不過有部份已不合時宜,有好多窿窿。」她提到現時香港持久授權書只可處理財務,且監管不足,應盡快附加法庭監管權,確保代理人按當事人意願執行指示,「明明個草案已經寫咗,大家都喺度等,希望可以快啲做出嚟(編按:政府2018年已草擬修例草案)」。
另外,當局2024年就預設醫療指示立法,讓病人享有更大自主權。可是,原為德政的政策落入民間卻變了味道,陳曉蕾指預設醫療指示立法後,坊間多了藉此賺錢的醫生及律師,「曾見過有機構傾平安三寶(遺囑、持久授權書和預設醫療指示),傾完後就集體簽文件,其實保障好低」。
陳曉蕾強調,「呢類法律文件應度身訂造」,財產如何分配及使用由清醒時的自己決定,若某日真的失去精神能力,代理人只可依照指示處理戶口,「概念類似幫你找數畀醫療費」,但並不代表委托人完全交出財政大權。
年輕人或患認知障礙 任何人都應提早規劃
「失去精神能力」看似與人距離很遠,但書中首章便提到中風、腦部缺氧、精神健康問題及認知障礙症等,會導致失去精神行為能力。在人口高齡化下,現時愈來愈多人患上認知障礙,65歲以下有一成人士患上早發性認知障礙症。
「有人可能在家中遇到意外,有人可能30多歲已有初期認知障礙症,不一定與年紀掛鈎,每個人都有機會失去精神行為能力」,陳曉蕾認為不單長者,書籍中的知識適用於任何人,尤其是六零後的「準長者」,擁有資源與社會經驗,是推動變革的關鍵,冀書籍能喚醒他們的行動力。
推動社會風氣及法律改變需不同持份者合作,陳曉蕾希望法律系學生及專業人士(社工、醫護、律師、大狀)看見《怕老》,希望未來正確瞭解長者權益,尊重當事人的意願。醫護及律師的角色可判定當事人有否精神行為能力,以及如何實施法庭文件的重要角色,但部分人或對持久授權書及預設醫療指示等不了解,或誤以為指示無效。書中提到,曾有長者訂立為預設醫療指示及不作心臟甦術命令,惟急症室醫護沒遵從當事人意願,認為「救得返」,仍施行維生治療。
她又認為,香港需提升對長者法庭的關注,「正如有青少年法庭,法官需考慮其獨特的心智情況,長者亦需要設專屬法庭處理持久受權書、財產及醫療糾紛等」。陳曉蕾冀望有心人可就書內的資料搜集再研究,日後可在社會聽見相關討論。
「儲錢、儲人、儲興趣。」曉蕾訪問時常常提起這句話。她表示在為日後做準備,希望自己能集齊20個嗜好,常常與朋友見面,好好享受生活,延續健康壽命。從《死在香港》到《香港好走》再到《怕老》,曉蕾坦言寫盡老病死,常因聽到不同故事「有好大嘅傷心」,但寫書時需以理性態度分析案件及事情,需要思考如何深入淺出地將故事、個案、可做的事情展現給讀者, 「呢本真係我做32年記者嘅交代」。
《怕老》出版小構思
>封面使用薄紙、特意加工磨蝕書底象徵外表老去
>書脊裸露,方便讀者放平閲讀及複印
>每章均設Q&A,解釋基本概念及實施方法,方便不了解議題的讀者快速閲覽
>每章均設二維碼,提供更多法律原文、法庭判辭及國際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