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食男復合不果圖煤氣縱火殺前度 官斥極度危險 囚11年3月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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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人因「偷食」與同居女友分手,搬出對方的屯門單位後,多番登門要求復合,均遭女方拒絕。他之後再到單位收拾個人物品時,鬆開煤氣喉並點煙,又用枕頭按前女友的頭,圖焗死對方,直到前女友聲稱會和其現任男友分手,運輸工才停手,女友亦趁機逃離單位。運輸工早前承認1項企圖謀殺罪,案件今(14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陳慶偉指不難想像前女友案發時承受極大恐懼,若非她急中生智提出要與現任男友分手,或早已遇害,批評被告當日企圖用煤氣放火極度危險,判他入獄11年3個月。

被告盧文傑,43歲,承認於2022年4月29日,在屯門龍逸邨康龍樓某單位,企圖謀殺姓李女事主。

被告盧文傑圖以煤氣縱火及用枕頭焗前女友,認企圖謀殺罪,在高等法院囚11年3個月。(資料圖片)

深夜時分煤氣縱火極之危險

陳官判刑時指,案中事主沒有受到嚴重傷害,但不難想像當時她必定因為被告面臨極大恐懼,若非她急中生智說要與現任男友分手,她當晚或許早已遇害。被告有預謀犯案,預先走到廚房鬆開煤氣喉令單位滿佈煤氣,導致其後爆炸,造成損毀。被告深夜時分利用煤氣縱火極之危險,不單危害事主生命,亦令其他住戶蒙受生命危險。其後被告再威脅強姦事主,更嘗試焗死她,明顯有意圖殺害。種種因素加疊起來,明顯加重被告罪責,最終判囚11年3個月。

事主發現被告有外遇而提分手

案情指,事主離婚後與兒子同住在涉案單位,她在2017年在交友應用程式,認識同樣曾離婚及育有一子的被告,兩人後來發展為情侶並同居。及至2021年10月,事主發現被告有外遇後提出分手,並要求被告搬離單位。自此,被告不時上門求復合,更曾試圖服用一樽安眠藥自殺。

被告曾稱要強姦事主

事主後來展開一段新戀情,拒絕被告復合的要求。案發當晚,被告上門取回其個人物品,事主因擔心會和被告發生爭執,將兒子安置在樓下鄰居家。事主回家後與被告在客廳談話,被告突然情緒激動,聲稱要強姦事主。事主不斷掙扎,被告約30秒後放開事主,並稱要到廚房吸煙。

稱已處理外遇問題 會與事主同歸於盡

約5秒後,廚房傳來爆炸聲,事主見到有火光。被告隨後跑出廚房,將事主按倒在地上,一隻手捉著事主的雙手,另一隻手則拿枕頭按她的頭,圖焗死她。期間,被告稱已處理其外遇問題,會與事主同歸於盡。事主聽罷大聲呼救,並說會和現任男友分手,被告才不再以枕頭按她的頭。

廚所冒煙事主趁機離開

當時廚房冒出大量濃煙,並有強烈的煤氣味。被告到廚房救火,事主趁機離開。消防員接報到達,當時整個樓層已布滿濃煙。他們破門入屋,救出已失去知覺的被告。消防員其後發現煤氣喉被鬆開。被告和事主送院治理,其後情況穩定,經檢查後發現他沒有受傷;事主則受輕傷。

案件編號:HCCC24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