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李宇軒稱要找枱面人成立流亡政府 曾想過梁頌恆陳浩天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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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踏入第56天,「12港人」之一的李宇軒今(9日)第13天作供。李繼續談及《國安法》生效後,他與同案被告陳梓華在社交軟件Telegram的對話。兩人曾商量由誰當「枱面人」,以真實身份,繼續進行國際遊說,他倆當時想過多名在海外的社運人士,包括前青年新政成員梁頌恆、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等,最終未有定論。李稱當時討論要有「枱面人」,因想在海外成立流亡政府,若由匿名「枱底人」成立,其他人不會認真看待。

此外,黎智英被捕當天早上,李仍與陳討論黎被捕等事。主控官問李有否預算會干犯國安法,李回答稱無論是否違反《國安法》,政權都會拘捕他。

李宇軒稱,認為無論如何,政權都會拘捕他。(資料圖片)

認為重光團隊需枱面人作國際遊說

李宇軒昨講及於2020年7月23日和陳梓華的Telegram對話,包括陳在訊息謂:「你去打最後件事會係」和「你身邊所有人都會照肺」,李則回覆「我搞掂咗要搞嘅家人」。李庭上解釋「打」,是指李「浮上枱面」,做「枱面人」。

控方今續問及兩人的對話,李進一解釋當時正和陳梓華討論,他將來的方向,陳又覺得重光團隊需要轉型。兩人當時覺得社會運動去到一個樽頸位,商量是否需一個「枱面人」,使用真實身份從事國際遊說,繼續推動運動。

李宇軒與陳梓華討論時想到可當「枱面人」的人士包括:

曾想過多名流亡海外人士

法官李運騰指,對話提及Baggio Leung(梁頌恆)、陳浩天、鄭文傑、梁繼平、Ray Wong(黃台仰),兩人是否考慮過該些人成為「枱面人」,李回答是,又稱他們當時:「數緊有邊個人可以去到呢個位。」李官續問,為何不由陳梓華成為「枱面人」,李宇軒稱確有此考慮,因此當時在訊息指:「數完一圈...無枱面人」,陳回覆:「咁我做啦X」。惟他隨即表示:「本記果班問過未」,李回應除了「本記」(本土民主前線),和「學生動源」,其他已問得「七七八八」。李指當時兩人的討論最終沒有結論。

李認為當時已跌落政治檢控的環境

陳繼而在訊息稱「你去打最後件事會係」和「你身邊所有人都會照肺」,李解釋「照肺」是指政治迫害和政治檢控。他當時回覆陳:無論自己是否「打」,身邊的人也會遭「照肺」。李官問當時《國安法》已在港實施,為何李宇軒仍然考慮成為「枱面人」,李稱若不再站出來,香港仍會被中共控制的政權管治,並說:「已跌咗落去政治檢控既環境,即係已經夠差。」

流亡政府需要在海外成立

此外,李宇軒在訊息中講及:「要至少一個枱面人,離開香港,去第二度開政府」,李指意思是要成立流亡政府,需有兩個條件,包括該流亡政府在海外成立,否則會被香港政權「冚佢檔」;另外要有「枱面人」,因為若由「枱底人」成立流亡政府,其他人不會認真看待。若成立流亡政府,國際遊說工作亦會由流亡政府負責。

黎智英在2020年8月10日早上被捕,李宇軒當時仍與陳梓華談及事件,李於同手下午被捕。(資料圖片)

黎智英被捕當日仍有討論

控方問黎智英於2020年8月10日被捕當天,李宇軒和陳梓華的Telegram對話。李在訊息稱,有人認為陳梓華當時使用的Telegram帳戶人脈太廣,懷疑該用戶是黎智英其中一名兒子。李解釋他當時是替一名叫「Madision」的成員轉述這些話,因當時「肥佬黎出事」,當時陳的身份未曝光,該人問應否把陳從群組中移除,陳回覆不用。

李認為無論如何政權都會拘捕他

李繼而在訊息稱,每次有人「出事」,便有人問李和陳是否離港,陳回應:「我若離開...誰來帶隊」。李庭上補充,因為《國安法》在港生效後,出現政治迫害。他們在《國安法》生效前,也討論過李是否應離港,包括離港的利弊等。主控問他當時是否預計干犯《國安法》,李回應說,無論是否違反《國安法》,政權都會拘捕他。

李被捕陳稱國際線不能再失一個人

李在黎被捕同一天的下午3時許被捕,陳在李被捕後發訊息,謂:「兄弟,丟下我在這裏,我們不能承受國際線失去多一人」(Brother,leave me here-we can’t afford one more lost in international line),陳又提到有些商人和政客正與「Jim」斷絕來往。

本案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4罪,包括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和1項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