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港遲遲無針對食用油規管法例 議員促加快立法

撰文:黃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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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檢驗市面上60款食油樣本,驗出多種致癌物、污染物、塑化劑。根據食環署資料,香港目前無法例條文專門規管食用油脂,亦無食用油脂的特定安全標準,只通過涵蓋所有食物的一般性法律條文規範食用油脂的食用安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黃碧雲指,食用油是烹調食物的主要材料,如果受污染往往影響大,因此應該盡快立法。

本港暫時未有針對食油規管標準。(資料圖片)

本港往過經歷多次食用油風波,2014年台灣「強冠豬油事件」,引發本港對食油安全關注,有問題豬油最終被揭發由香港輸入台灣,然後又再輸入香港。政府其後建議就回收「廢置食用油」立法,倡設回收廢置食用油營運商的發牌制度,以追蹤食油去向。

至於針對市面上所有食用油安全標準,目前則無法例專門規管食用油脂。以塑化劑為例,消委會指食安中心有訂定部分塑化劑的行動水平,例如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行動水平為1.5毫克/公斤;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及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的總和,行動水平則定為9毫克/公斤;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水平則為0.3毫克/公斤。而致癌物苯並芘,食安中心的行動水平是每公斤食油含10微克苯並芘,與內地的標準一樣,而歐盟的標準則為每公斤含2微克苯並芘。

根據資料,食安中心在2012至14年抽查食油樣本中,約有1%食油,苯並芘含量高於每公斤10微克,而高於每公斤5微克及2微克的樣本,分別約有5%及9%。

黃碧雲指,政府曾向立法會諮詢食油規管標準,她認為當中花生油的黃曲霉毒素、苯並芘等標準,都較寬鬆。她指,民主黨已建議要收緊有關標準,但一直未見政府提交立法建議。她又指,食用油是烹調食物的主要材料,規管標準非常重要。

港龍茶冰廳老闆余先生表示,餐廳長期選用泰國的菜油,供應量穩定且經濟實惠,每月使用30桶,平均每桶200元,而消委會測試的60款食用油為「高級油」,一般茶餐廳只會選購二、三等食用油,「高級油每桶貴逾80元,除非是星級餐廳有要求會用,小餐廳很少用這麼貴。」

他指,供應商較少透露食用油來源地,現時主要靠食安中心把關油品質,「我們給廚房師傅試用,認為合適就入貨。沒有可能做到入貨就拿去化驗,看看是否含有害物質。」他續說,廚房師傅炒菜時發現油偏黑,或味道有異,懷疑食用油混合其他物質,就會停止使用該桶油並撤換,「繼續用有問題的油,都會擔心有食客出事,加上我們員工餐都用同一桶油,一定會確保安全。」不過,他認為是次檢測發現食用油含塑化劑等,不會影響餐廳生意,「食客來的餐廳,通常要求就不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