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煽惑非禮案脫罪被告公開事主資料 兩男被控准保釋候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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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編輯及男商人涉在網上討論區留言,煽惑一宗在非禮案脫罪的被告公開事主的個人資料,兩男分別被控1項煽惑他人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兩案今(2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月24日及2月21日再訊,待辯方提供法律意見及索取文件,期間兩被告獲准各以5000元保釋候訊。

兩名被告為周卓銘(32歲,商人)及黃樂(36歲,新聞編輯),各被控1項煽惑他人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

控罪指,兩人在2024年5月7日至8月7日期間,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女子X的相關同意下去披露X的個人資料,即其姓名,意圖導致該X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X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案件編號:ESCC 3399-34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