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廠諾華香港前高級醫藥代表 串謀鎧浚藥房經營者詐騙100萬罪成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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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諾華製藥(香港)有限公司向醫療機構及註冊醫生供應處方藥物時,較提供予藥房的條款優厚,且價格較低。諾華前高級醫藥代表黃竣彥於2012年至2015年期間,與一名診所護士串謀,向諾華香港及其分銷商訛稱多款處方藥物是該診所訂購,致使藥廠以較低價格供應藥物,但黃竣彥多次把藥物送到鎧浚大藥房,而黃竣彥共收到約95萬元。黃竣彥與藥房經營者同被裁定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黃竣彥另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7日再求情及判刑,兩名被告獲准保釋。

一名瑞士諾華製藥(香港)有限公司高級醫藥代表涉案。(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黃竣彥於案發時是製藥廠諾華香港的高級醫藥代表,負責向診所及醫院推銷由諾華香港生產的處方藥物。黃松森是鎧浚大藥房一名經營者,該藥房是諾華香港的客戶。   諾華香港就每一種處方藥物備存兩份價目表,一份為醫療機構及註冊醫生而設,另一套則為藥房而設,同一種藥物在該兩個價目表的價格可能有所不同。此外,諾華香港向註冊醫生提供的價惠條款,即免費額外贈送更多盒藥物,較提供予藥房的條款優厚。

案情透露,黃竣彥於2012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間,與一名診所護士串謀,向諾華香港及其分銷商訛稱多款處方藥物是該診所訂購的,及致使諾華香港及其分銷商,以諾華香港向註冊醫生提供的較低價格,供應該等藥物予該診所。

黃竣彥於2015年2月至4月期間,先後多次被發現從多間註冊醫生診所,包括上述診所在內,收取並運送處方藥物到鎧浚大藥房。案情又透露,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期間,共約95萬元的款項被存進黃竣彥的銀行戶口,以供應諾華香港的多種處方藥物予鎧浚大藥房。

黃竣彥(前稱黃雄文)及黃松森在供應處方藥物時貪污詐騙,涉款約100萬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 (資料圖片)

44歲的黃竣彥(前稱黃雄文)及55歲的黃松森在供應處方藥物時貪污詐騙,涉款約100萬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他們今日(23日)在區域法院同被裁定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黃竣彥另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法官林偉權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7日再求情及判刑,兩名被告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