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檢討報告丨中文科研刪說話聆聽卷 小組:無關取代廣東話教學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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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成立的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今日(22日)發表新高中課程最終報告,建議維持高中課程四個核心科目的安排不變,通識科維持必修必考。在中國語文科方面,小組建議檢視該科評核模式,包括但不限於刪減、精簡或合併現時的說話及聆聽考試卷別。
小組引述諮詢期的意見書,有意見指取消說話及聆聽卷,意味普通話將取代廣東話作為教學語言,小組反駁該說法是「全無憑據的臆測」。小組稱,教學語言政策不屬專責小組工作範圍,上述初步建議不會改變中文科的教學語言。
中文科教師王美琪認為,小組提出的「刪減、精簡或合併」建議相對含糊,顯示實際方案仍未明朗。她認同說話卷須保留,但不能再「原地踏步」,促請當局改變舊有考核模式。

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主席陳黃麗娟(左五)9月22日向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右六)提交檢討報告。(教育局提供)

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今日發表最終報告,當中提及諮詢期內共收到11.2萬份意見書,其中約有10.2萬份為範本式意見書,中文科方面,主要意見為反對取消文憑試的聆聽和說話卷。

報告內容指,專責小組認同讀、寫、聽、說能力對學生甚為重要,但自2001年課程改革以來,中英文科、以至其他不同科目及多元化的學習經歷,已為學生提供大量提升兩種語文的聆聽和說話能力的機會。因此,小組認為刪減文憑試中文科聆聽或說話卷,並不會削減學生,特別是以廣東話作為母語的大部分學生,用中文技巧的機會。

小組引述部分意見,指現時公開考試的說話評核模式,令考生容易受其他同場考生影響,因而未能如實反映考生的說話能力。專責小組維持檢視該科評核模式的建議,包括但不限於刪減、精簡或合併現時的說話和聆聽考試卷別,相關細節將按現行機制,交由教育局、課程發展議會和考評局跟進。

教育局成立的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建議,檢視中文科評核模式,包括但不限於刪減、精簡或合併現時的說話及聆聽考試卷別。(資料圖片)

另外,小組建議當局成立專家小組,檢視如何加強課程內中國文學和文言經典的學習、欣賞經典篇章和名著,以利推廣中華文化和吸收作品內的品德、情意和美感的元素。

報告內有章節澄清坊間誤解,其中強調取消中文科的聆聽和說話卷,與取代廣東話作為教學語言無關。小組報告表示,上述建議是改動或縮減公開考試聆聽和說話卷,但許多範本式意見書提交者卻認為取消有關卷別,即意味普通話將取代廣東話作為教學語言,小組反駁相關指控,「這是全無憑據的臆測。」

小組強調,教學語言政策,不屬專責小組工作範圍,不曾在討論之列。小組又指,教師和學校可選擇以廣東話或普通話,作為中文科教學語言,不受聆聽和說話卷的存廢所影響。因此,小組強調上述初步建議,不會改變中文科教學語言,而現時文憑試中文科考生,已可在說話試卷,選擇以廣東話或普通話應試。

專責小組強調取消中文科的聆聽和說話卷,與取代廣東話作為教學語言無關。(資料圖片)

小組認為,現時不同科目均有很多機會,讓學生以廣東話作簡報及於分組討論中與同儕互動,因此就修訂中文科評估模式所提的建議,不會導致本港高中學生的口語表達能力降低。

教協理事、中文科教師王美琪認為,上述報告內容建議相對含糊,其目的或是在業界「試水溫」,日後或要再就中文科考核的改動方案作諮詢。她認為,說話卷仍需保留,但其看法與過往一致,促請當局要改變此卷的考核模式,不能再「原地踏步」。

至於聆聽綜合卷方面,王美琪指業界普遍認為此卷須花大量時間操練,結果顯得十分機械化,在過去一年疫情的影響下,更加突顯此卷的課擔沉重。她建議當局可大刀闊斧改革此卷別,例如刪走綜合部分,只保留聆聽部分;綜合部分的實用文寫作,則可參考舊制試卷,考慮重新加入至寫作卷,設短文寫作部分。校本評核方面,她建議選修單元應由兩個改為一個。

中文科教師王美琪認為,小組提出的「刪減、精簡或合併」建議相對含糊,顯示實際方案仍未明朗。(資料圖片)

其餘科目的改動方面,小組認為現行文憑試英文科,在試卷內提供深淺部分以照顧學生多樣性的做法,獲學界普遍支持,故現時未必需要進一步縮減和更改考卷,專責小組認為該科需作改動的規模較小。小組建議,進一步精簡英文科的校本評核安排,並檢視如何在文憑試寫作卷,更有效評核選修部分。專責小組知悉教育局正研究於高中階段,提供職業英語課程的可行性,學界亦普遍支持該項建議。

數學科方面,有意見建議將延伸部分的單元一和單元二,結合為一個較高階的數學科目,專責小組建議教育局和考評局聯同課程發展議會,進一步研究長遠以「高級數學科(名稱待定)」,取代現時延伸部分的可行性,配合對數學有濃厚興趣的學生需要。(通識科見另稿

專責小組又建議進一步推廣應用學習,為有價值的高中選修科目,包括提早於中四級開始推行應用學習,並讓學生於中五級,完成兩年的應用學習課程,從而令學生於中六級,專注修讀其他文憑試科目,或個人興趣的探索。另外,小組建議放寬學生修讀應用學習,作為第四個選修科目的資助申請資格,藉以鼓勵能力較佳的學生選修。

對於有持分者建議,提升應用學習在文憑試「達標並表現優異(II)」的表現水準至第4級以上等級,從而提高選修誘因,小組認為基於公平原則,這項建議在運作上有實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