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候公屋逾3年可獲津貼 團體質疑金額不足 杯水車薪也談不上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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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向輪候公屋逾3年、無領取綜援的基層派發現金津貼, 津貼金額參考綜援租金津貼上限一半,即津貼金額由1250元至3,850元不等。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表示,現時一人住戶的租金支出佔收入比例遠較家庭為多,甚至高達其收入的五成,若租津計劃以綜援租津上限的一半為準,擔心津貼金額不足。此外,他們指非長者一人公屋申請者輪候時間動輒需10年以上,但卻未能符合申請資格,質疑有關安排不合理。

政府計劃向輪候公屋逾3年、無領取綜援的基層派發現金津貼。(資料圖片/洪嘉徽攝)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擔心,津貼水平並不足以有效支援受高昂租金但居住環境不人道的基層,尤其租金開支佔其家庭收入比例高於 30%的一群。他們指,一人住戶的租金支出佔收入比例,遠較家庭為多,甚至高達其收入的5成,以「綜援租津上限的一半」為準,一人住戶每月只可獲 1,250 元,直言:「杯水車薪也談不上。」

平台認為,津貼金額應設立為公屋平均租金及私人住宅平均租金的差額,以補償公屋輪候人士未能「三年上樓」的額外住屋開支,並應提高一人住戶的金額水平。

將非長者單身申請者排外 質疑不合理

此外,在今次的計劃中, 非長者一人公屋申請者並不符合申請資格 。平台表示,計劃將非長者一人公屋申請者排除在外,惟有關申請人在計分制下,輪候時間動輒需10年以上,質疑有關安排不合理。

應發放至正式上樓為止
根據計劃安排,租津發放會截至受惠對象獲得首次編派公屋為止。平台指出,若他們未能於首次編派公屋時接受編配上樓,將無法繼續得到租津,即使他們在首次編配時選擇上樓,但由原有單位退租再搬到新單位,往往有1至3個月不等的搬遷期,故認為津貼時段應發放至正式上樓為止。

應與租務管制雙軌並行

平台又指,租津計劃應以公屋達致「三年上樓」為停止試行計劃的指標,否則應恆常化或延至達成以上目標。此外,「租務管制」及租津計劃必須雙軌並行,以杜絕津貼大幅度被業主蠶食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