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進男緊跟美甲師裁遊蕩罪成 報告指患思覺失調 判醫院令3個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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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進男學生涉嫌在商場緊隨一名女美甲師,曾多次入店欲取對方電話,更多番緊跟她至女廁門口,警員到場處理時,男生反應激動。他早前接受審訊,只被裁定遊蕩罪成,案件今(10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有被迫害想法,裁判官黃子豪稱考慮到被告及社會利益,接受報告建議判被告醫院令3個月。

被告鄧梓軒(23歲)原被控一項遊蕩及一項拒捕罪,指他於去年9月5日,在九龍城廣場1樓某美容店外遊蕩,導致莫姓女子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及利益。鄧只被裁定遊蕩罪成,拒捕罪則罪名不成立。

女事主早前供稱,案發時她在美容店任兼職美甲師,與被告不相識。案發前3日,她見被告在店外徘徊,翌日被告進店問她美容事宜,她解答後被告仍在店外遊走。

姓莫女事主在美甲店兼職時遭被告鄧梓軒受驚。(資料圖片)

連續兩天多次跟事主至商場女廁

莫指案發前一日,被告再問她美容事宜,又想得到她的電話號碼。她只提供美容店電話,被告卻追問要她的私人電話,莫拒絕並向老闆娘報告事件。被告下午再出現,老闆娘著被告勿再騷擾莫,被告激動表示沒有。同日晚上,莫發現被告緊隨她至廁所門口。事案發當日早上,被告再跟莫到女廁門外,又指莫與他的友人相似,想問莫的名字。同日下午,被告再入店並向莫提出:「不如請你食餐飯,我哋之間有咩誤解傾清楚。」莫感害怕報警,被告見警員時欲跑走,最後被制服。

律師指被告會以減肥的決定改過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因無知及衝動犯案,他被還柙兩星期已吸取教訓,明白與人相處要有耐性,並決定改過自新,重讀毅進課程,亦獲得家人支持。律師又指,被告過往曾在5年內減肥100磅,指被告會以同樣的決心改過。

報告指被告曾有未依期覆診記錄

裁判官稱,根據被告的相關報告,他在去年已被診斷出患有妄想型思覺調,有被迫害想法,情況更有惡化催勢,惟被告沒有依期覆診,官稱擔心若被告未能及時接受治療,會對被告及社會構成傷害,故接受建議判他醫院令3個月。

案件編號:KCCC221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