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應稱等錢洗當電騙收錢 收兩長者13萬 官斥不恥行為加刑至50月
21歲男侍應聲稱「等錢洗」,經網友介紹當電騙收錢,每收1萬可獲100元報酬,他在一天內收取兩名長者合共約13萬元,但在第二名長者家被捕,千多元報酬亦收不到。侍應今(2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串謀欺詐罪,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受害人年紀老邁,所涉款項可能是他們的畢生積蓄,被告利用他們對親人的關心犯案,是大眾所不恥的作為,接受控方建議加刑25%,判被告入獄4年2月。
被告林煒喬(21歲,侍應)承認2項串謀欺詐罪,指他於2023年10月18日,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騙取羅女士及陳先生8萬及5萬元。被告原另被控一罪涉同類騙案涉款16萬元,獲法庭批准存檔不作起訴。
利用長者無防備心行騙
法官練錦鴻指,本案為極普遍的騙案,涉案金額不是最多,但被告利用長者沒有防備心及他們對親戚的關心作案,且一天內騙兩長者,雖然沒有資訊反映被告涉及其他計劃,但他的參與已構成罪行的全部。被告求情指其祖母因病去世,他身陷囹圄,無法協助家人而感後悔。但練官指,無論被告聲稱如何後悔,案件對社會的傷害已造成,判刑須以警戒及震懾為主。
聲稱提供協助只供出疑犯花名
控方有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加刑。練官稱被告曾聲稱會與警方合作,惟他只能提供嫌疑的花名,無提供有用資訊,無法令疑犯繩之於法,遂上調刑期四分一,兩項總刑期50個月。
羅女士以為孫兒被捕備8萬當保釋金
案情指,2023年10月18日,受害人羅女士在家的固網電話收到男子C的來電,他自稱是羅的孫兒,因傷人被捕,要8萬元作保釋金,又稱會派李先生來收錢。被告下午到羅的住所,以李偉雄的名義拿走8萬元。羅事後告知兒子始知受騙並報警。
媳婦回家見現金揭發屬騙案
同日上午10時許,事主陳先生在住所收到男子E的來電,E聲稱是陳的次子,因打架被捕需10萬元保釋。陳以為是其次子,稱他只有5萬元,E稱會找朋友「杰仔」上門收錢。陳之後到銀行提款,下午4時許,陳的媳婦回家見桌上的現金,陳告知情況後,媳婦致電確認陳的兩子均沒被捕後報警。警員下午4時35分左右到陳所住大廈埋伏,並把一個內藏假錢和白紙的公文袋,著陳交給收款男子。被告自稱「阿杰」約下午6 時到達取錢時被捕。
收款時知是騙款
被告警誡下稱「等錢洗」,又稱是朋友招募他收數來「搵快錢」,又透露當日收了兩次錢,羅的款項已在始創中心地下交予另一人。被告在調查時透露當時無業,從社交程式「WePlay」識到「阿希」,經他招募做收錢,每收取1萬元,可得100元報酬。被告認不識兩名受害人或其家人,亦知所收的是騙款,但為了1600元報酬照做,其後才知要當日結束才能取得報酬,因他被捕而未取得分文。
案件編號:DCCC25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