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塘英中探測器查學生書包防用手機 無通知家長引不安惹批評
有中學限制使用手機政策引起爭議,九龍塘區名校何明華會督銀禧中學今年9月,採用探測器檢查部份初中學生的書包是否內藏手機,做法惹起部份家長和學生不滿。校方回覆查詢時承認事件,由於安排屬試驗階段,未有正式通知家長,並指試驗「成效有限」,已即時終止。校方強調是使用「僅能偵測電子設備訊號的感應器」,從未使用金屬探測器檢查學生。
有議員表示,過往未聞有學校曾用探測器查書包,特別是校方事前未有作出通知,會令學生及家長感到不安,反映考慮有欠周詳,值得檢討。教育局回覆查詢表示,當局已按機制向學校跟進,並指校方應參照《學校行政手冊》制定及執行校規,由於使用探測器或會涉及收集個人資料,校方須根據《私隱條例》,向當事人說明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方式。
批用探測器查書包 投訴批校方無事前通知家長
《香港01》接獲投訴信指,何明華會督銀禧中學有教師在今年9月,在校園內以金屬探測器檢查學生是否攜有手提電話或其他電子設備,有關安排事先前無通知家長,亦沒有獲得家長同意。投訴人認為,校方的行為反映對學生的不信任,亦嚴重破壞家長對學校的信任,對此感到失望。
投訴人指,以金屬探測器檢查學生,不單侵犯了他們的私隱,更是挑戰他們的尊嚴,認為校方理應就安排事先與家長溝通,並為學生提供清晰指示,才符合家校合作的精神。他質疑校方以金屬探測器檢查學生是否有法律基礎,要求學校就事件公開道歉,並檢討學校的管理政策等。
另有自稱該校學生留言表示,有教員曾在午膳時間巡查班房時,檢查學生有否將平板電腦放在抽屜內,更曾在未經學生准許下,伸手入學生抽屜沒收其平板電腦。
曾回覆傳媒稱用感應器查書包屬試驗 未用在學生身上
學校回覆《香港01》查詢指,從未使用金屬探測器檢查學生,明白科技工具利弊並存,關鍵在於引導學生恰當使用。
校方表示,在9月10日上午曾就一個「僅能偵測電子設備訊號的感應器」作試驗,藉此探索提醒學生妥善存放電子設備的可行性。測試時只在部份中一、中二班房通道掃描書包外圍,從未在學生身上使用。
認未正式通知家長 成效有限已終止
校方表示,「由於僅屬試驗階段,並未正式通知家長將成為正式措施。」校方強調,裝置僅以聲響提示訊號存在,並不具備任何記錄功能。校方續稱,由於測試結果顯示成效有限,已即時終止相關試驗,未來將持續以更多元的教育方式培養學生的良好習慣。
據校方所指,學校制定了明確的電子設備管理政策,並已詳載於學生手冊。為免干擾學習,所有學生回校後均須將手機及平板電腦妥善存放於班房儲物櫃;在老師准許下,學生可於課堂使用平板電腦輔助學習。考慮到中五及中六學生相對成熟,學校允許他們在午膳時間於課室內使用平板電腦作學習用途;中一至中四級同學如有需要,亦可於圖書館使用。
至於有教員沒收學生電子裝置一事,校方在通告指,該教員按工作情況於午膳時間主動巡查,如發現學生初次違規,均勸喻改正;如有重犯則會將違規設備代為保管至放學後。學校又強調,從未在無人的情況下沒收學生物品,該名教員已請在場同學代為通知平板電腦已獲接管,提醒物主於放學後到教員室。校方最後指,所有被代為保管的電子設備,當日物主均已獲悉並領回。
教育局訂明搜查學生物品 須在開學知清晰通知學生和家長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教聯會副會長朱國強指,學校未知會家長的情況下,以探測器「搜書包」,有關做法可能造成學生及家長不安,考慮顯然不夠周詳,值得檢討。
他指,教育局在《學校行政手冊》訂明「 在校內搜查學生及其財物的基本原則」,校方須於學年開始或學生入學前,清晰告知學生及家長有關學生紀律的規則,而搜查程度與方法亦要衡量學生的年齡和事情嚴重性。而手冊亦訂明,搜查學生財物屬侵犯學生的私隱,只可以在合法及並非無理的情況下執行。
質疑探測器未必有成效 倡教育學生節制用手機
選委界議員、教聯會副會長鄧飛亦認為學校應事先知會家長。他表示,現時市面有不少應用程式及產品可躲避探測器,認為使用感應器的做法未必有效,「會唔會你探測我部手機,我有方法反你個探測,你又整個更勁嘅探測嚟反我個方法……我唔肯定個成效有幾高。」
二人均指未曾聽聞有學校使用探測器檢查書包。他們認為,近年學生接觸電子儀器機會增多,學校宜應教導學生正確及節制使用電子設備。朱國強指,個別學校會透過資訊科技,比如以防火牆方式,限制學生在課堂使用個人電子產品,瀏覽或接觸與學習無關內容,亦是值得參考的做法
教育局:使用探測器涉收集個人資料 須向當事人說明
目前香港無硬性規定要求校園禁止使用手機,教育局曾指屬「校本管理」。教育局表示,接獲有關投訴後,已即時聯絡學校了解並按機制適切跟進事件。就處理學生攜帶手提電話回校的事宜,學校應參照《學校行政手冊》有關制定及執行校規的原則,以校本方式,合法、合情、合理及公平一致地處理,並應照顧學校實際的運作需要及學生的自尊、個人差異及接受教育的權利等。
當局續說,由於使用探測器或會涉及收集個人資料,學校亦須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向當事人說明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方式。局方指會繼續與學校緊密聯絡,提供適切的意見及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