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前度求最後一次被拒後涉強姦 事主指被告曾言:你吹得我漲
男子戀上前女上司並同居,惟女方後來另結新歡提出分手並要男方搬走,男方疑要求「最後一次」被拒後,涉把前女上司強姦,男方否認指控,案件今(2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女事主稱,她買新居後,被告自己入住又不肯走。後來她要被告取走物品,被告到來後又要求「最後一次」,她堅決拒絕並發出警告,被告卻說:「我想強姦你咪強姦你,你吹得我漲。」並把她強姦。事主稱她被姦後曾假裝洗澡逃走,被告全身赤裸衝出屋外把她捉回。她後來通致電新男友,新男友到步後,被告亦是光著身應門。
全男班陪審團聽審
被告朱江北(33歲,商人)被控2024年5月26日,在葵涌某單位強姦女子X。案件由特委法官黃佩琪審理,7名陪審員均為男性。
X識新男友後著被告離開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與X在2019年11月認識,2020年成為情侶並同居。X在2024年4月購入葵涌一個單位,她同月認識男子A,翌月向被告提出分手,並要求被告取回其個人物品。
被告稱最後一次後會走
被告5月25日上X家取回物品,承諾不再聯絡X。及至翌日早上,X睡夢中見到赤裸的被告在床邊,被告捉住X的手稱:「呢次係我哋最後一次性交,之後我會走㗎啦。」X果斷拒絕,但被告沒理會。X警告強姦是嚴重罪行,被告卻表示:「唔驚。」他並脫下X的底褲將她強姦。承認事實指,被告警誡下說:「我有同佢(X)搞嘢。」但否認強姦X。
被告曾是X的下屬
現年33歲的事主X供稱,她從事保險業,被告曾經是其下屬。她們自2020年同居,被告在2023年轉任保安。X在2024年4月購入涉案單位,同月與被告分手。X在5月與新相識的男子A到泰國旅行。
X指被告自行入住又不肯搬走
X表示,她購入單位後原本沒打算和被告同居,被告自行入住,分手後更「賴喺我屋企唔走」。X在5月25日自泰國回港後,被告仍住在她家中,X只好報警,被告在警員到場後離開。
被告清晨爬上X的床並破口大罵
X稱她翌日清晨6時許在閣樓睡覺時,聽到有人爬樓梯上閣樓,醒來見到被告正爬上她的床,因為當時太黑她看不到被告的衣着,只聞到被告好臭。被告隨之坐在她身上,破口大罵「X你老母」,問X為甚麼要與其他人一起,說X只可以與他一起。X反罵被告「死變態」並不斷大叫,但遭告用手掩住她的口。
指被告曾稱我想強姦咪強姦你
X續指她遭強姦前,曾警告被告說:「如果你一定咁做嘅話,我一定殺咗你。」被告回答:「我死都唔驚,我想強姦你咪強姦你,你吹得我漲。」被告之後強姦X,X稱她過程中不斷呼救和反抗,惟不敵被告的壓制。完事後,X一度到浴室假裝洗澡,曾逃往走廊,惟被告全身赤裸衝出走廊把X捉回屋內。
A到達時被告沒穿衣服應門
X後來趁被告睡著後傳訊息給新歡A,並叫A帶她報警。A在10時許來到,被告沒穿衣服應門,A隨後把X走,並陪她到警署報警。
案件編號:HCCC 9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