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於跨國企業工作男子姦醉娃罪成 求情稱平日行為君子 囚5年半
曾於跨國企業工作的市場經理,參與完朋友於金鐘酒店所辦的角色扮演派對後,再轉場到中環酒吧暢飲期間,涉把一名剛相識酒醉女子帶返其中環住所強姦,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他早前被裁定強姦罪成,案件今(8日)在高等法院判刑。被告求情稱當晚曾與事主共舞,以為事主同意與他性交,又稱本案與他平日的君子行為不同。惟法官游德康指閉路電視未見事主有作同意性交行為,斥被告利用事主酒醉犯案,但接納他非處心積慮,判他監禁5年6個月。
被告葉家藝,32歲,助理市場經理。他被控於2023年1月21日,在港島中西區卑利街 80-82 號金莉大廈一單位,強姦女子X(案發時30歲)。
堅稱案發時有用安全套
法官判刑時透露,被告取得高級文憑畢業後,曾任銷售和廣告等工作。他之後到英國修讀國際市場營銷,以一級榮譽畢業,曾在跨國企業工作。法官又引述辯方求情,指本案和被告以往的君子和紳行為不同。被告在求情信中向家人致歉,他明白亂搞男女關係並不道德,但指涉案時有使用安全套。
辯方指X曾與被告共舞
就辯方指,被告和X曾一同跳舞等,令被告誤以為X同意性交。惟法官指,無論是根據X的供詞或閉路電視片段,她未有做令被告以為她同意性交的行為。 同時,法官接納被告非處心積慮犯案,而是利用事主X醉酒,無法自主,罔顧她是否願意性交。
官斥被告利用事主醉酒犯案
法官續指,本案的嚴重程度屬較低,但案中有加刑因素。法官指,是次為兩人第一次見面,被告利用X醉酒犯案。此外,X的創傷報告顯示,她有創傷後遺症的症狀,嚴重衝擊其自我認知,報告認為她需接受心理治療。就被告在案中是否使用安全套的問題,法官指事主案發感震驚,有可能記錯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
法官有考慮被告孜孜不倦持續進修,過往有良好品格,亦酌量減刑,最終判被告監禁5年6個月。
被告把步伐不穩的X帶回家
案情指,X與被告於1月20日晚參加一名共同朋友的生日派對,參加者在金鐘一酒店房間飲酒和玩角色扮演遊戲,調查誰是「兇手」。眾人其後轉場到酒吧飲酒,X曾飲烈酒。X的友人在凌晨3時許發現X的手袋和手機遺留在酒吧,但不見X的蹤影。閉路電視顯示,被告曾把似步伐不穩的X帶回家。
被告完事後在客廳跪地掩面
X在庭上以英文作供,她稱醒來時身處被告的單位,她要求離開不果,被告其後把她強姦及在體內射精,被告完事後在客廳跪在電腦枱前雙手掩面,貌似驚慌。其後,被告叫車送X回家。X回家後發訊息向友人投訴被告指向她硬來,最後報警。
案件編號:HCCC36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