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最後性交不遂涉強姦案 事主認經濟強勢 交往4年只摑被告一次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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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要求前上司兼前女友分手前最後一次性交,被拒後涉強姦案今(3日)續審,辯方盤問事主X時道出辯方案情,指被告當日要求性交時,事主X只稱想睡覺,並無責罵被告,後來被告與她接吻,X亦有為被告手淫,指事主是自願與被告性交。X一概否認。但X在盤問下,承認她在經濟上屬強勢,但不知其性格是否也是如此,她又稱與被告交往4年,只曾摑過他一次。

事主X下午接受盤問時又透露,她在本案前曾報警稱遭被告毆打及強姦,後來因警方稱告不入,或證據不足而銷案。她指被告又曾拉她到後樓梯辱罵及打她,因被告稱「仲有個女」,最後她亦沒有追究。

被告朱江北(33歲,商人)被控於2024年5月26日,在葵涌某單位強姦女子X。

被告朱北江否認強姦,在高等法院受審。(黃浩謙攝)

辯方大律師程雲峰盤問時指出,被告進入X單位時,X並沒有睡着,當被告上到閣樓時說:「想同你搞嘢」,X回答:「我想瞓覺先。」

辯方指X曾為被告手淫

辯方續指出案情,當時被告與X親吻,X為被告手淫,X從來沒罵過被告「死變態」和叫他「躝」,被告也沒有說過連死也不怕,或要強姦X她也「吹唔漲」,並指X是自願下與被告性交,X否認說法。

X指被告曾打其大腿數下

律師續指,X指被告口臭,被告便去刷牙。X走出家中時,被告便追出來,X說:「哎呀你睇下,閉路電視都影到我哋。」被告遂拍了X的大腿一下。X否認所有說法,補充被告打了她大腿數下。

曾稱新男友撈偏會搞死被告

X供稱,她被姦時講過她的新男朋友「撈偏」,他會搞死被告,並指男友會報警。辯方質疑,這些說話是X在傳訊息予A時對被告說的,X否認。X同意她在經濟上很強勢,但不清楚性格是否也屬強勢。辯方指,X曾摑被告一巴,X指拍拖4年來只摑過被告一次。

X認曾報警稱遭被告毆打和強姦

X另確認,她曾在2020年11月19日和29日,兩度報警指遭被告毆打和強姦,之後因為證據不足撤回指控,此後繼續與被告同居。X解釋指,被告威脅將二人的影片放上網,加上警察說傷勢不明顯「話告唔入」,她只好撤控;撤控強姦則是因為她聘的律師說證據不足。

指被告曾恐嚇但之後又跪地求饒

辯方質疑,X為何懂得就涉被姦一事找法律意見,卻不提早前遭被告威脅。X就指她向警察提過被威脅。X亦確認,她在2022年3月再次報警指被告恐嚇她,被告那時辭了職,每日到她公司樓下等她,更曾捉她到後樓梯辱罵和打她。被告其後向她下跪求饒,說:「仲有個女照顧。」她最後沒追究,補充當時有禁制令。

因被告聲稱無地方住才讓他續住單位

辯方指,根本沒發生過X說的指控,X在二人分手後繼續讓被告住在她單位直至案發當日,也沒改家門密碼或報警。X堅稱有發生過,因被告說沒地方住她才讓被告續住,並否認沒改密碼。

案件編號:HCCC 9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