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疑不滿女乘客物品過多 涉揚言唔車你 拒載罪成罰1200元
的士司機疑因女乘客隨行物品過多拒載被控,女乘客早前供稱,她與女傭外在西貢欲登上被告車時,被告指她們物品過多應找貨車,女傭嘗試把物品放車尾箱時,被告不但關上車尾箱,更說:「上咗我都唔車你。」等話,她們最終亦下車。被告辯稱女乘客物品太多,部份要放在車的前座位置,阻礙其駕駛視線,故建議她們換車。案件今(17日)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吳卓樺認為女乘客口供可信,認為被告因乘客物品過多而拒載,判被告罪成及罰款1200元。
被告胡建祥,被票控一項的士拒絕租用罪,指他於2024年10月13日下午5時47分,在西貢福民路的士站,身為的士司機無合理辯解下,拒絕接受一名女乘客。
向乘客稱上咗我都唔車你
女乘客作供時透露,她當日與女外傭在西貢購物後,欲乘的士回清水灣住所,她們欲登上被告的的士時,被告重複問她為何不乘搭新界的士,正常外傭想把膠箱、晾衫架等物品放入車尾箱時,被告指空間不足,猛力蓋上車尾箱。女乘客便嘗試把物品放在後座,被告說:「你唔好夾硬上我架車,上咗我都唔車你。」然後又指她應找客貨車。女乘客最終下車,並拍下被告車牌號碼,被告亦反拍她們並稱:「我影你哋幾多嘢。」
指乘客曾把物品放前座位
被告自辯時稱,他任的士司機9年,指女乘客當日從前方另一的士下來才上他的車,他問女乘客為何要換車,乘客稱因隨行物品放不入車尾箱,他才打開車尾箱讓她們放入物品,但未能全部放入,她便試圖將物品放到前座,被告稱會阻礙其駕駛視線,他疑女乘客感不滿而換搭另一的士。
官指女乘客證供簡單直接
吳官裁決時指,女乘客的證供簡單直接,辯方曾質疑女乘客沒當場報警,但吳官認為任何人都不想因此事而影響其行程。辯方亦質疑女乘客口供略有偏差,但吳官認為不足以影響其證供的可信性。
被告說法不合理
吳官又指,被告的說法有多處不合理,若女乘客曾因物品過多需改搭的士,她上車前理應會先問被告車尾箱是否有足夠空間,否則只會更廢時失事,而被告指女乘客曾嘗試把物品放在前座乘客位,但前座空間更少,認為女乘客沒有理由這樣做,拒絕接納被告說法。
相信屬單一事件判罰款
吳官指,被告當日未等外傭放物品入車尾箱便用力關上車尾箱,又指女乘客太多物品應找客貨車,更用手機拍攝乘客和其隨身物品,認為被告因女乘客有大量物品而拒載,故裁定被告罪成。考慮到被告過去並無交通定罪記錄,認只屬單一事件,判他罰款1200元。
案件編號:KCS516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