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空運公司港辦事處高層涉貪 收港空運公司逾850萬 今午提堂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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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新時代香港辦事處的時任副總經理,與香港一空運公司的唯一董事兼股東,涉嫌在兩公司一份價值5700萬美元(約4億4千萬港元)的中美貨運服務協議時,有私下協議,該副總經理可在每班航機收取約1萬美元利益,該副總經理因而涉收至少110萬美元(約850萬港元)利益。副總經理與空運公司董事早前被廉正公署拘捕,兩人同被控以串謀貪污的罪名,兩人暫准保釋,今午(20日)將在西九龍法院提堂。

兩名被告:李耀榮,74歲,深圳市中新時代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及中新時代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時任副總經理;及尹劍華,69歲,一路通集團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兩名被告李耀榮及尹劍華,下午將於西九龍法院提堂。

深圳中新時代,是一間設於深圳的空運物流公司,中新時代是其香港辦事處。案發時,李耀榮負責管理該兩間公司的日常運作。一路通則是一間香港的空運服務承辦商。

李被指接受尹至少110萬美元賄款

控罪指,2023年7至9月期間,李與尹涉嫌串謀,李接受尹至少110萬美元(折合逾850萬港元)賄款,以讓深圳中新時代委聘尹的一路通公司以提供空運服務。

兩公司曾簽定逾4億港元的合作協議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發現,深圳中新時代與一路通簽訂一項包機協議。一路通須根據協議,一年內為深圳中新時代提供至少110班來回中國和美國的貨運航班,協議總值逾5,700萬美元(折合逾4億4千萬港元)。

疑私下同意李在每班機收1萬美元利益

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私下同意,李耀榮就每班來回航班收受賄款10,000美元(折合約78,000港元)。於2023年7月11日至8月29日期間,李耀榮共收取賄款180,000美元(折合約140萬港元)。若一路通履行協議提供110班來回航班,賄款可達110萬美元(折合逾850萬港元),由於一路通未能按協議提供服務,包機協議其後遭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