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涉參與倡港獨組織被捕 稱不知天高地厚求輕判 11.27判刑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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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滿16歲男生,涉曾參與正被國安處通緝男子「姜牧師」姜嘉偉在台成立「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的活動,被國安處拘捕。男生今(3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分裂國家罪,案情指男生被捕後,警方在其手機發現內有資料指,男生同意為該聯盟成立「情報部門」,以收集香港警察的資料。辯方求情指,男生並無積極參與該組織的活動,只是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輕人,望法庭輕判。法官練錦鴻先為男生索取各類報告,把案押後至11月27日判刑。

剛滿16歲的被告,是一名男學生,案發時僅15歲,他被控1項串謀分裂國家罪,指他在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7月9日期間,在港串謀陳泰森和伍始東,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

區域法院。(黃浩謙攝)
綽號「姜牧師」的姜嘉偉在台灣成立倡港獨組織,現正被國安處通緝。(資料圖片)
姜嘉偉是「香港議會」的16名潛逃者之一,其他被通緝的人並包括:錢寶芬、夏海俊、侯中宇、何永友、林千淦等。(警務處國家安全案件通緝人士及懸紅公告)

控方指被告是聯盟的活躍成員

案情指,「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建國聯)」是一個由男子姜嘉偉(下稱:姜)於2024年創立的非法組織。該組織自稱為「香港海外政權政黨」,其主張包括「光復香港」、「香港獨立」和「殲滅中國共產黨」。被告為該聯盟的活躍成員。

姜指建國聯政綱是光復香港

在2024年11月6日,姜在Facebook宣布他創立了建國聯,初步政綱是「光復香港」,透過積極參與「香港議會選舉」,落實「香港國民自決」,並提出五大憲法綱領,及表示會採取「推動制定屬於『香港國民』的『憲法』」等行動。

聯盟曾在台舉行黑旗快閃行動

在2025年2月15日,「建國聯」在台灣舉行記者招待會並於網上直播,他們展示多幅印有「香港獨立」等標語的旗幟和橫額,並宣布參選「香港議會選舉」,以及在同年7月1日,在台灣舉行「七一淪陷日升黑旗快閃行動」,在街頭升起「黑色洋紫荊旗」,並播放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被告曾6度參與相聯盟的會議

另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7月期間,「建國聯」成員使用多個網上平台,進行頻密的內部討論,被告曾6度參與會議。另在被告的等社交媒體帳戶中,他曾發布宣傳「香港議會選舉」的海報,海報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標語,並描述「建國聯」的綱領及具體行動。

被告曾因發帖文而被捕

在2025年3月,被告因發布有關帖文,被警方以「煽動罪」拘捕,其後他在錄影會面中表示,不認同「香港議會」的主張,亦反對參加「香港議會選舉」的投票,希望投票的人用選票「踢走」反對香港的候選人,又稱發布黨徽只是出於魯莾,他並無意顛覆國家。

手機資料稱同意為聯盟成立情報部門

在2025年7月9日,警方再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被告,他在警誠下保持緘默。警方其後在他的手提電話中撿取到有關資料,包括被告聲稱擅長分析和演講、同意為「建國聯」成立一個「情報部門」,以收集香港警察的資料等。

辯方指被告沒有積極參與

辯方求情指,被告剛滿16歲,由2024年11月到再次被捕期間,沒有再做有關的事情,雖然沒有證據反映被告有表示退出,但反映其角色比較被動或沒有積極參與,又稱被告只是「不知天高地厚嘅年輕人」,望法庭考慮他認罪、年紀及有悔意等因素後,或可以考慮以其他參與者或積極參與者的最低範疇判刑。

官先取報告再決定判刑

法官練錦鴻指,此乃嚴重罪行,若然被告非積極參與,在判刑上或可以有較大的自由度,另外,練官決定為被告背景、教導所、精神科醫生及心理專家報告,惟強調索取報告不代表在判刑上有任何取向。

案件編號:DCCC 136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