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邨謀殺案|被告稱原想拿刀威嚇 卻插中了事主 認為屬意外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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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涉在彩虹邨住所殺死債仔案,今(17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告自辯作供時指,事主當日上門還他部份欠款後,之後拿了他單位內的吸毒工具,並到廚吸「冰」毒。他怕事主行為影響其子,因此到廚房斥責他,並打算拿牛肉刀威嚇,以令他盡快離開,怎料事主突然站起,因而中刀。他否認控方指他在憤怒下捅人,認為事件純屬意外。

被告趙忠原,63歲。他被控於2022年2月11日,在黃大仙彩虹邨紅萼樓某單位謀殺許文達(40歲)。

被告趙忠原稱他拿刀只想威嚇事主許文達,卻插中了他,認為事件屬意外。(資料圖片)

原想嚇許及想他盡快離開

被告今自辯時,許涉案上門償還部份欠款,兩人之後未有再討論此事。惟許當時在其單位的廚房吸食冰毒,被告的兒子見到有煙。被告遂到廚房斥責許,許雖然聲稱會離開,但又伸手想拿被告的吸毒器具。被告稱他因此才拿起牛肉刀,原本打算嚇許,以阻止他吸食冰毒,及想他盡快離開。他取刀後,向後縮手,坐著的許卻突然站起來,因此中刀。

指許被鐵片擊中是說謊

控方指,被告報警時聲稱有人被鐵片擊中受傷,又向到場警員稱許到其住所維修水電時被鐵片𠝹傷,向救護員則指不知發生何事,被告承認那時有說謊,但被告否認不誠實,指當時未有想到許最終會死,認為他之後會講述事發經過。

認為事件屬意外

被告在盤問時指,許吸毒影響到他的兒子,「點都嬲啲」,但否認控方指是在憤怒下用刀捅許。被告強調,從無意取刀捅許,認為事件屬意外。

案件編號:HCCC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