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西摩道住所4度虐待兩兒 案再押後以讓控辯雙方作商討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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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商人涉於2021年在中環西摩道住所4度虐待兩名兒子,被控4項虐兒罪,案件今(2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辯方表示將於控方就控罪商討,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9日答辯。
涉3度虐待男童Y
被告CSF(55歲商人),被控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他分別於2021年5月4日、7月9日,和8月1日,在香港中環西摩道一間住宅身為已年滿16歲而對一名16歲以下的兒童Y,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或虐待Y,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Y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及1度虐待男童X
他另被控於2021年7月9日,在上址身為已年滿16歲而對一名16歲以下的兒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或虐待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案件編號:ESCC 257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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