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4政策局提出改善維修工程建議 改革招標妥加強監察
新一屆立法會今日(14日)舉行首次大會,除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政府提出多項維修工程的改善建議,包括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建築物管理條例》、《消防條例》等。另外,當局又建議加強市建局角色,將制定顧問公司及承建商的預選名單,在名單內才能參與招標。所有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大廈,必須參與招標妥,由市建局決定招標、評標及中標結果。
業主立案法團在通過額外工程時,涉款越大就需取得越多居民親自出席會議及投票。當局又將改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確保代理票是業主簽署。
發展局擬提升大維修工程等級 加強檢控基礎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大會表示,當局建議將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由目前大多為二級小型工程升格為一級小型工程,代表日後所有大型樓宇維修工程除了要聘用項目承建商,也須要聘用第三方專業人士提交施工方案。
當局又建議賦權屋宇署就大廈維修的方法及程序訂定要求,清晰說明須採取的預防措施,以及透過作業備考和其他行政方式,為建築物料的標準訂明法定要求,旨在加強在兩方面的檢控基礎。
發展局又計劃改革註冊檢驗人員和小型工程承建商的註冊和紀律處分制度,將干犯《防止賄賂條例》等違反操守的情況,納入為註冊續期的考慮因素。
強化市建局角色 改革招標妥定「預審名單」
為防止顧問、承建商和個別業主之間作出非法串連,發展局計劃加強巿建局在樓宇維修方面的角色,其中「招標妥」會改革,將制定「預審名單」,審查大維修的顧問及承建商的背景,包括過去的工程量、各部門提供的往績、業主反饋,只有全部合格,才可納入名單。
日後若大維修是申領政府維修資助,市建局將為業主進行招標和評標,業主必須接受市建局的評標結果;若未領資助但透過「招標妥」招標,市建局則建議應該由哪個顧問和承建商中標。
就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樓宇,工程開展後,若工程範圍有改動,或承建商表示費用要上升時,要先向市建局報告,由市建局向業主給予獨立意見。
民青局提高大維修工程表決門檻 授權票設上限並須公開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則表示,當局已着手檢視完善《建築物管理條例》,並初步擬定五大修訂方向,包括提高對進行大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的親身出席和投票門檻,按合約金額設定不同級別的業主表決要求;完善委任代表文書處理的制度,就大維修採購設立限制持有代表文書(即授權票)的上限,並須公開各個單位簽署委任代表文書的情況。
民青局亦建議加強利益申報制度;清晰訂明業主大會的召開、取消、延期或暫停等安排;強化當局介入權力,如當管委會不能正常運作或未能處理法團事宜的特殊情況下,賦予主管當局更多權力介入提供協助。
保安局修訂消防條例 阻塞走火通道等可處定額罰款
針對消防及工地安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消防處會展開樓宇消防裝置排查計劃,排查配置舊式消防裝置的樓宇,對消防裝置和設備進行功能測試;檢討特大型火警事故的行動策略;優化與其他各部門在政策、巡查、執法和危機處理方面的合作機制。
保安局亦會積極研究修例,檢討物管公司的法定責任;為阻塞走火通道、未為消防裝置或設備進行年檢等違反《消防條例》的情況引入定額罰款制度;新增法定要求,若要關閉主要消防裝置,必須事先申請,及落實消防處要求的額外安全措施;提高承辦商簽發虛假或誤導性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的罰則,由現時最高罰款五萬元提升至可以判處監禁。
勞工及福利局推動立法地盤全面禁煙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則表示,勞工處會立法規定在所有地盤內禁止吸煙,在《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列明總承建商、分判商及地盤內所有人士的法律責任,目標未來數周內將修訂案提交立法會。
另外,勞工處會修訂棚架相關的工作守則,為棚架「踢腳板」的物料訂定清晰要求,以減低火警風險。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會議上總結議案內容時表示,妥善處理火災後支援及重建的同時,亦須從這次火災中吸取教訓,將傷痛化為改革的力量,推動現有制度的完善和革新,共同建設更安全的香港,讓市民生活得更安心,讓悲劇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