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帶|運物局:刪除強制佩戴安全帶條文前 不會按條文執法

撰文: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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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搭巴士強制佩戴安全帶法例實施近一周,爭議持續發酵。運輸及物流局今日(30日)宣布,經徵詢律政司意見,認為相關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之處」,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局方會盡快以附屬法例形式刊憲刪除條文,而在條文予以刪除前,政府不會按該條文執法。局方稱會廣納各方意見,考慮如何在保障道路安全的原則下,同時充份顧及實施新規定過程中的各項關注,並在改善安排後再諮詢立法會,適時再推出。

乘搭巴士強制佩戴安全帶法例實施近一周,爭議持續發酵。運輸及物流局今日(30日)宣布,經徵詢律政司意見,認為相關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之處」,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會盡快以附屬法例形式刊憲刪除條文。(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運輸及物流局指,因應社會對《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適用範圍的討論,經徵詢律政司意見,認為乘客在專營巴士及非專營巴士上須佩戴安全帶的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之處」,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即是將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擴展至涵蓋所有車輛的座位,為乘客提供更佳保障。

局方指,會盡快以附屬法例形式刊憲刪除《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第374F章)中的相關條文,即第8D條及有關的條文(如適用)。該條文在刊憲刪除後將不會有乘客在乘坐專營巴士或非專營巴士時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而在條文予以刪除前,政府不會按該條文執法。至於其他車種,包括私家車、的士、貨車、小型巴士、特別用途車輛、學生服務車輛,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仍繼續生效。

局方指,下一步會廣納各方意見,考慮如何在保障道路安全的原則下,同時充分顧及實施新規定過程中的各項關注,並在改善安排後再諮詢立法會,適時再推出。與此同時,局方會繼續加強宣傳教育,培養公眾自覺佩戴安全帶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