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擦傷請448日病假 食環向老翁索償 霍啟剛:事件已圓滿解決
6旬老翁陳伯7年前在元朗街頭,涉亂拋煙頭而與食環署女員工推撞,對方報稱擦傷後請病假長達448日,食環署更於事隔4年後向陳伯索賠多達約44萬元,惹起嘩然。跟進事件的立法會議員霍啟剛今(13日)指日前收到當事人告知整件事已經圓滿解決,霍啟剛上載日前再見到當事人時照片,形容他比起去年精神了好多、面色飽滿好多,對於亦指終於可放低纏繞兩年的心頭大石,可以開開心心、輕輕鬆鬆過新年,一家人可以有個新開始。陳伯女兒回覆《香港01》稱,事件以庭外協調方式處理,已經圓滿解決,多謝關心。
霍啟剛再見陳伯 對方稱:可輕輕鬆鬆過新年 一家人可有個新開始
霍啟剛在貼文稱,日前好高興收到當事人、即陳伯告知,整件事已圓滿解決,而日前霍啟剛再見當事人,形容比起去年:「精神咗好多、面色飽滿咗好多,佢都話終於可以放低呢件纏繞咗佢兩年嘅心頭大石,可以開開心心、輕輕鬆鬆過新年,一家人可以有個新開始。」
霍啟剛又特別感謝政府有關部門認真跟進,展現重視個案、務實解難態度,事件得以圓滿解決,正正體現政府與立法會良性互動成果。
陳伯女兒:事件以庭外協調方式處理已圓滿解決
陳伯女兒回覆《香港01》稱,事件以庭外協調方式處理,已經圓滿解決,多謝關心。
67歲的陳伯已退休,他早於2019年1月時,因在元朗壽富街一間餅店外亂拋煙頭,被食環署人員控告,又因拒絕合作交出身份證,被帶往元朗警署。在警署內,食環署女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報稱被男子以原子筆刮傷手,前臂上有一條紅色傷痕,沒有流血。最終涉案老翁被判罰3,500元及監禁14日,緩刑12個月,但當時沒有人提到將來可能會被原告民事追討賠償。
直到2023年8月,他突然收到食環署寄來信件,指要向他追討員工缺勤損失的賠償,共443,824.51元,涉及220天全薪病假,和25萬補償賠償。同年10月,該男子再收到食環署來信追討賠償,並警告如逾期繳費,會將案件轉交律政司處理。
至翌年6月,律政署出信向該男子追討賠償,有關於食環署員工請了220日全薪病假,並警告男子如逾期繳費,會立即有法律行動,並會同時追討利息及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