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一換一」計劃優惠不再繼續

撰文:梁祖饒
出版:更新: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周三(25日)發表財政預算案,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優惠及「一換一」計劃在三月底屆滿後不再繼續,但電動的商用車、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首次登記稅全數豁免至2028年3月底。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周三(25日)發表財政預算案。(梁鵬威攝)

電動商用車、電單車、機動三輪車首次登記稅續豁免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周三(25日)發表財政預算案,稱電動商用車、電動電單車和電動機動三輪車的首次登記稅繼續獲全數豁免至2028年3月底,但考慮到現時電動私家車技術成熟、供應充足、車款選擇增加和價格逐漸下調,電動私家車已具備市場競爭力,最高上限為58,500元的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寬減安排,以及最高上限為172,500元的「一換一」電動車稅務寬減計劃,兩樣都會在今年3月31日屆滿後不再繼續。

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寬減 3月底屆滿

環境及生態局稱現行的汽車首次登記程序維持不變,在2026年4月1日或以後提交首次登記申請的電動私家車,將不再享有首次登記稅寬減,以運輸署接獲填妥的申請表及所需文件的日期為準。

▼財政預算案.電動車「一換一」稅務寬免▼

+5

若2月25日前已訂車未及辦首次登記 可獲一次性安排

若在2026年2月25日或之前已訂購的電動私家車、或已由車主安排付運來港自用的電動私家車,如未及於2026年4月1日前辦理首次登記,但相關的本地註冊分銷商/註冊進口者/車主向運輸署提交所需證明文件,申請按調整前的寬減額繳付汽車首次登記稅,而有關申請經運輸署核實批准,該電動私家車仍可享修訂前的首次登記稅寬減額,會實施一次性的安排。

本地註冊分銷商/註冊進口者/車主必須於2027年2月24日或之前提交申請,方可按上述一次性的安排,以調整前的寬減額繳付汽車首次登記稅。

除推動減碳外,陳茂波指香港首座都市固體廢物轉廢為能設施I‧PARK 1已在去年底陸續投入服務。全面運作後可每日處理三千公噸都市固體廢物,以及每年向電網輸出超過4億度電,足夠10萬戶家庭使用,並正規劃興建I‧PARK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