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員工涉兩姦女兼職 同事聚會得2人出席 姦完一次被推床再姦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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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零售店員工,邀請18歲女兼職到其家出席同事聚會,女兼職應約赴會,卻發現只有她與被告兩人出席,男方叫她留下等其他人到場,惟女方稱喝過男方提供的啤酒後覺暈,躺在床上休息時被姦。她曾起床去廁所並想召的士離開,惟離開浴室出來,被推在床上再被姦。她離開時致電告知朋友,並由朋友的男朋友代為報警。男員工否認兩項強姦罪,案件今(26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彭勵進,38歲,否認兩項強姦罪,指他於2021年4月20日,在荃灣青龍頭村一單位內,兩度強姦X。X案發時18歲。

被告彭勵進。(陳蓉攝)

控方開案陳詞指,女事主X於2021年4月在電訊商CSL任兼職,被告亦是該公司的員工,在元朗一間分店工作,兩人因此認識。

X跟被告到住所發現沒有其他同事

案發前數天,被告邀請X到其住所出席同事聚會,X認為有其他同事會出席答允。2021年4月19日晚上,X和被告一同乘搭的士前往被告青龍頭村住所。他們到達時,X發現單位內沒有其他同事,被告稱其他同事會稍後到達。

X拒絕吸食被告給她的大麻

在單位內,被告向X遞上大麻,X拒絕吸食,被告便自行吸食大麻和抽煙。X之後飲過啤酒上廁所。被告在X如廁後,遞上另一罐已開的啤酒,X接過並飲用。她當時嗅到大麻的氣味,但不肯定氣味來自啤酒,或是被告吸食大麻後留下。

X喝啤酒後覺暈眩躺床休息時被姦

X飲過啤酒後,感到頭痛和暈眩,躺在被告的床上休息。被告之後亦躺在床上,並攬著X的膊頭和肚。X避開並著被告走開。被告則脫去X的衣物,並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與她性交。X曾叫:「唔好。」但被告未有理會。

叫母電召的士母給她的士電話號碼

X其後上廁所,並在廁所內哭泣。她當時有致電母親,著母親代她電召的士,母親提供了電召的士的電話號碼。X因擔心安危,未在電話中告知母親被性侵的事。

X離開廁所被推下床再姦一次

她離開廁所後,全身赤裸的被告把她推到床上,再強姦X一次,並在她的身上射精。X之後乘搭的士離開,途中和友人Y通電話,並把事件告知對方,Y的男友其後代為報警,被告於4月30日被捕。

X稱她平時喝一兩罐啤酒不會醉倒

事主X下午出庭作供指,她現年24歲,案發時18歲。在2021年4月,她在電訊公司當兼職而認識被告。案發當日,她喝了啤酒後感暈眩,其後被告再在她面前打開第二罐啤酒,她喝了幾口後便有感不妥。X稱,因為她平時並非只喝一、兩罐啤酒就醉倒,但此次很快就覺得神志不清。

曾用手擋開被告及叫不好

X稱,被告開始脫去她的衣服,惟她當時身體無力,被告在脫去她的內褲,再把她強姦。她有大叫不好,亦有用手擋住被告。到事發一半的時候,她向被告表示要上廁所,並致電母親,但未有告知事件。

稱要離開被告說:吓咁突然

其後她再對被告表示要先行離開,被告則回應她指:「吓?咁突然?」X稱,不肯定被告是否有射精,她記憶中被告未有使用安全套。

案件編號:HCCC13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