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男認用假外地車牌獲港駕照 曾在港駕駛兼曾超速 判勞教中心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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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裔男子認串謀他人用虛假的巴基斯坦車牌,以豁免參加本地駕駛考試而獲本地駕照,並有在香港的道路上駕車,及曾因超速及駕駛未獲發牌車輛而被罰款。他早前承認串謀詐騙罪,案件今(19日)東區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不但串謀使用虛假文書,更曾違反交通條件,令道路使用者面對風險,須判以監禁式刑罰,判他入勞教中心。

被告KHAN MUSHED,21歲,早前承認於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間,在香港串謀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詐騙運輸署,向運輸署不誠實地訛稱他符合「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的資格,從而誘使運輸署批出香港正式駕駛執照。

被告KHAN MUSHED在東區法院認罪被判入勞教中心。

被告曾因超速等被罰款

辯方求情指被告有悔意,望法庭可考慮非監禁式刑罰。庭上透露,被告曾涉超速駕駛及駕駛未獲發牌照車輛,均以罰款形式處理。

官斥被告不法取得車牌並曾駕駛時違規

惟張官認為案情嚴重,被告串謀其他人使用虛假文書。在取得執照後,又曾駕駛車輛,甚至違反交通條件,令其他道路使用者面對風險,不適合判處非監禁式刑罰。考慮到被告年齡和早前索取的報告,終判處勞教中心令。

被告並無巴基斯坦所發的車牌

案情指,被告沒有持有任何由巴基斯坦簽發的駕駛執照,但卻提交虛假的文件,向運輸署提出「免試」獲發香港駕照的申請並獲批。

案件編號:ESCC 300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