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車牌南亞男認圖免試換香港車牌 求情稱有打算「補底」 囚3月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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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男子涉向運輸署訛稱在外地車牌,欲申請豁免參加本地駕駛考試,求獲發香港駕駛執照。他今(6日)在東區法院承認1項串謀詐騙罪。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雖從未駕駛,但他有意參加「補底」課程,他因涉案而要改任踩單車為主的外賣員,這工作亦令他吃不消,希望能獲輕判。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認為,被告以本不應獲取的資格駕駛,把其他道路使用者至於風險之中,屬案情嚴重,判囚3個月。
被告米高(28歲,SINGH DAWINDER DIP,店舖助理)承認於2022年10月21日至2023年7月20日於香港,與名為「Yavar」的人士串謀詐騙運輸署,向運輸署不誠實地訛稱被告符合「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的資格,從而誘使運輸署批出香港正式駕駛執照。
曾考牌但不合格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案底,在香港出生,中六學歷,從事行李搬運,惟現已失業,於是轉職成為「步兵」外賣員,踩單車送外賣,惟身體欠佳故吃不消。被告亦曾試過考駕照但失敗,才愚蠢地聽從朋友建議。
對駕駛無信心打算參加補底課程
辯方強調,被告取得牌照後未試過駕駛,他亦沒有這信心,並有打算過參與「補底」課程。他在被捕後坦白認罪,願意協助控方,犯案只是因為誤交損友,望法庭輕判。
被告獲取他不應獲取的資格
張官判刑時指,被告與他與他人串謀以獲得駕照,令他獲得在港駕駛的資格。雖然被告有意「補底」,仍他獲得本不應獲取的資格,令其他道路使用者面對風險,案情嚴重,不適合緩刑及社會服務令,惟被告沒有導致任何的交通事故,遂以入獄4個半月作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後判處監禁3個月。
案件編號:ESCC300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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