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申報期今結束 三成上周五仍未交表 上輪18戶拒報須遷出
房委會新一輪公屋「富戶政策」及「居住情況」申報周期今日(31日)結束。房屋署表示,截至上周五(29日),24萬需申報戶中,有16.4萬戶已交申報表。署方透露去年10月上一輪申報周期約14萬戶中,有18戶因拒絕申報而收到「遷出通知書」。
首批24萬公屋租戶須最遲今日申報 房屋署暫收到68%
房委會自去年10月的申報周期起收緊「富戶政策」,提高富戶的額外租金。新租金水平按家庭入息分為三級,入息超過公屋住戶收入限額2至5倍的「公屋富戶」,須繳交2.5倍至4.5倍租金。今年4月起是收緊後第二輪申報周期,今日(31日)結束。
房屋署回覆查詢表示,會分兩批向住滿公屋10年的45萬租戶派發「富戶政策」入息及資產申報表及「居住情況申報表」,在今年4月1日開始已向共24萬公屋租戶派發相關申報表,截至上周五(5月29日),已收到約16.4萬申報表,佔總數約68.3%。至於其餘的21萬公屋租戶,當局會在明年4月1日向他們派發申報表。
房署:最後幾天一般為租戶交回申報表高峰期
根據署方以往經驗,限期屆滿前的最後幾天一般為租戶交回申報表的高峰期,預計會有更多租戶陸續在最後這幾天從不同途徑交回申報表。署方又指,會繼續以不同方式聯絡仍未交回表格的租戶,如他們有特殊情況或困難而未能依時交表,會主動提供協助,惟若租戶拒絕申報,或被證實濫用公屋,署方會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
署方又指,在2025年10月的申報周期,14萬租戶中仍有31戶未完成申報,又向當中18戶拒絕申報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餘下的13戶因特殊原因例如有租戶去世等,而未能如期申報,署方會體恤情況,酌情處理。
在2023年至2025年,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或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而違反了《房屋條例》被檢控及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的個案,分別約有180宗、550宗及510宗。多名被告被判監禁兩星期至兩個月(包括緩刑)不等。刑罰最重的個案,被告被判即時監禁30日,不獲緩刑。署方提醒公屋住戶,必須如實申報,以免觸犯法例。
翻查資料,一名居於碩門邨的女公屋戶在元朗區持有住宅物業,並無申報,單位在2024年5月被房屋署收回;該名住戶同年10月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向房委會作虛假陳述罪名成立,被判監30天,不獲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