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申上水兩地皮放寬地積比率 最高建47層 提供逾3,600伙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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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房屋供應緊張,房委會計劃於上水第4區及30區的1號及2號用地發展公營房屋,日前向城規會申請放寬地積比率限制至6.5倍,料共可提供3644伙單位,較原定落成的3500伙略為增多,最高可建樓高47層的大廈。

涉及申請放寬地積比率的地盤為上水第4區及30區的1號及2號用地,即圖中A1及A2地盤。(區議會文件)

房委會於上水第4區及30區的1號及2號用地發展公營房屋,根據區議會文件,該兩幅用地的住用地積比率原以6倍發展,分別可提供2,000伙及1,500伙單位。地點分別位於寶石湖路及新運路交界,及彩園路。

房委會向城規會申請,將以不多於6.5倍的地積比率發展,而高度限制亦由130米分別增至144米及149米,將可建6座樓高41至45層及40層至47層的大廈。兩個地盤於放寬限制後,料可分別提供2,088伙及1,556伙單位,並有851個停車位。

涉及申請放寬地積比率的地皮位於寶石湖路與彩園路交界。(資料圖片/廖俊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