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記協質疑最新指引含糊 港台:絕不應將罪犯塑造為英雄

撰文:楊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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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昨日發出指引要求節目不得引起對中央、港府憎恨;不得提供平台鼓勵、煽動、宣揚、美化、認同或同情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又列明憲制、外交、國家安全內容,屬必須上報事項。記協批評指引措辭內容含糊以及「上而下」發布指令,恐怕令新聞機構變照本宣科的流水式製作機器。港台昨晚反駁記協不尊重基本法治原則、有違專業。

香港電台(港台)昨(29日)發出「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包括列明節目編輯流程,以至製作人員須注意,及向上級匯報的情形。

相關指引迅速引發業界關注。香港記者協會(記協)聲明質疑「流程」中有部份措辭內容含糊,訪問犯罪或涉嫌犯罪者的心路歷程,透析其犯案背後原因及動機常見於紀實節目製作,「流程」對於向觀眾闡述犯案者的動機、信念等,會否成為「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蹟」並未明言。另外近月以來港台製作人員工會已不止一次希望能與管理層會晤溝通,但都不得要領,擔心隨「流程」發布,未來港台的內部溝通,將更趨近單向。

指引提到,港台有責任遵守所有香港現行法律,並履行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和法律責任。(張浩維攝)

隨後,港台當晚發新聞稿回應稱,所有負責任的傳媒機構都對公共秩序或犯罪事件或恐怖活動的報道有嚴格規範、絕對不應將罪犯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蹟,這不單有違傳媒專業操守,更有可能觸犯法律,對記協對此基本法治原則不尊重表示遺憾。又重申港台堅守原則:「在報道有關逃犯、疑犯及已被定罪的人,包括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人(例如利用 媒體煽動他人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罪行的人),以及製作相關節目時需小心謹慎。」港台亦對記協就員工溝通及編輯決定概念混淆視聽表示遺憾,稱「上報」機制或就某些特定情況向上級編輯索取指示是負責任傳媒必有的機制,記協竟然將之與上下級員工溝通混為一談,簡直有違專業。

記協深夜再就港台的反駁澄清,稱從不認同把犯罪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蹟。在早前的聲明中所引例子,希望強調的港台是在「流程」中,並沒有清晰界定何謂「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蹟」。記協認為港台管方未真切理解記協早前聲明的內容,只選擇性回應部份內容,無視呼籲其回應港台工會會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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