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討論修訂《保護海港條例》 林鄭:僅為增公共空間

撰文:黃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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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6日)發表本屆政府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當中提及將討論檢視《保護海港條例》,意味維港兩岸未來或可進行填海工程。不過林鄭強調,修訂條例的目的應是為提升海濱暢達性和增加公共空間,而非為填海造地供賣地或房屋發展。
另外,《施政報告》又指,在達致碳中和方面,中期目標是2035年或之前停用煤作日常發電,而電力公司須繼續逐步淘汰燃煤發電機組,並以天然氣及可再生能源等取代燃煤發電。

維港海濱引入無欄杆的梯級式沿岸設計

林鄭月娥今日表示,由去年10月到今年底,政府將開放15個海濱場地,延長維港海濱至25公里;並計劃將開放式管理推展到更多海濱用地。此外,政府亦會於維港海濱首次引入完全無欄杆的梯級式沿岸設計,讓遊人可臨海而坐。

她又指,不少市民對維港有特別的感情,對於近日有意見認為應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她回應稱不反對相關法例,但認為「任何修訂條例的目的應該是為了提升海濱暢達性和增加公共空間,而非為了填海造地供賣地或房屋發展」。她又預告,發展局稍後會展開有關討論。

▼灣仔碼頭海濱去年底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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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海港條例》於1997年訂立,列明維港須作為香港人的特別公有資產和天然財產而受到保護和保存,故設定一個不准許進行海港填海工程的推定。而終審法院2004頒布判詞,指如要在在維港進行填海工程,必須證明是具「凌駕性的公眾需要」,同時亦須證明「沒有其他合理的替代」方法。

該條例生效後,維港以內亦曾進行數次符合「凌駕性公眾需要」的填海工程,包括主要為興建中環及灣仔繞道而在港島北岸進行的永久填海,以及興建沙中線過海段和中九龍幹線所需的臨時填海。

《施政報告》又指,在達致碳中和方面,中期目標是2035年或之前停用煤作日常發電。(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另外,林鄭月娥指環境局即將公布《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將會定下更進取的減碳排放策略和措施,以邁向碳中和,目標在2035年前把香港的碳排放量從2005年的水平減半。環境局亦將成立新的氣候變化與碳中和辦公室,加強統籌和推動深度減碳工作。

中期目標2035年或之前停用煤作日常發電

她又指,要做到2050年前「淨零發電」,首要改變本地電廠的燃料組合,故中期目標是2035年或之前停用煤作日常發電。電力公司須繼續逐步淘汰燃煤發電機組,並以天然氣及可再生能源等取代燃煤發電。她強調,政府會盡力克服香港地理環境限制,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透過促進本地項目、區域合作和共同投資等,爭取提升可再生能源在發電燃料中所佔比例。

▼西環卑路乍灣海濱休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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