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社》引文件台山核電站開機首年 人為失誤停機時數曾冠全國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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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合資的廣東台山核電站1號機組,今年7月底因核燃料棒破損,需停止反應堆運作檢查維修,至今仍未重啟。
《傳真社》引述國際原子能機構數據,顯示涉事的台山核電站1號機組,在2018年中開機後,首年曾因「人為因素」導致非計劃停機時數,總共達428小時,是近10年內地啟用的36個核反應堆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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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核電站1號機組是全球首台投入商業運作的第三代歐洲壓水反應堆(EPR),今年6月中被「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報道,出現核安全威脅,持核電站三成股權的法國電力公司隨後證實1號機組反應堆內惰性氣體增加,懷疑是燃料棒破損導致。法國電力公司於7月22日建議台山核電站1號機組停堆檢查,中廣核停堆至今,暫未公布機組重開計劃。

《傳真社》翻查過去3年,國際原子能機構出版的「成員國核電站營運經驗報告(OPEX)」數據,顯示台山核電站1號機組,過去亦曾出現非計劃停機。該機組2018年中開機後,首年內,曾錄得多次因人為失誤而導致的非計劃停機,總時數達428小時。

台山1號機組開機首年 曾錄428小時非計劃停機

過去十年(2011至2020年期間)內地新開機的核反應堆有36個。數據顯示,在開機後1年內出現「人為因素」導致非計劃停機的機組有3個,包括台山1號機組、山東海陽2號機組及福建寧德3號機組,停機時數分別達428小時、328小時及264小時。

台山核電站1號機組在2017年12月、首次裝入核燃料前約4個月,收到國家核安全局關於核燃料的20項改善要求。根據國家核安全局的「台山核電廠1號機組首次裝料前核安全綜合檢查報告」,要求涉及改善燃料管理程序的職責和分工、操作人員未完成培訓的問題。

該機組在2018年6月開機,至同年底投入商業運作期間,共發生12宗運行事件,其中有5宗涉人為因素,涉及3宗觸發反應堆自動停堆,包括誤碰發電機和輸電保護系統中間繼電器、蒸汽發生器壓力過高以及蒸汽發生器水位過高。

專家:反映核電站存在培訓不足問題

《傳真社》在報道中,引述香港核學會主席陸炳林指出,人為因素導致的非計劃停堆的時數多寡,主要反映核電站操作人員的訓練情況,「是訓練或對機組不熟悉,即是訓練一定要加強,(訓練)有機會不足夠。就等於我初學使用核電站模擬機組時,基本上會經常觸發自動停堆,熟悉了之後就會好一點。所以如果經常有人為因素導致的未有計劃停堆,即是(操作人員)訓練需要再檢視一下,或者人員的考試方面要再加強。」

他又指,新式和舊式的反應堆,都會出現操作人員不熟悉反應堆情況,例如大亞灣等舊式反應堆,多數會使用模擬信號(analog)系統,也很考操作員的經驗,「你說新的還是舊的,我認為兩者都會有(不熟悉反應堆的情況),最主要是看人手訓練是否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