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地投得中環海濱地王 傳真社揭政府毋須發展商重用天星碼頭舊鐘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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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新海濱3號商業地上周以508億元批予地產商恒基兆業,成為本港新地王,用地中包括要為政府重置15年前清拆的天星碼頭鐘樓。然而,傳真社翻查賣地條款,發現政府只要求發展商興建一座高25米的「時間裝置」鐘樓,無具體規定其外觀設計、用料等。 政府亦表明發展商毋須使用當年保留下來的機械鐘,違背當年的承諾。恒地沒有回覆會否使用舊鐘樓的機械鐘。

傳真社發現,翻查賣地條款,政府只要求發展商興建一座高25米的「時間裝置」鐘樓,無具體規定其外觀設計、用料等。 政府亦表明發展商毋須使用當年保留下來的機械鐘,違背當年的承諾。(傳真社圖片)

中環新海濱地王,地盤面積約51.6萬平方呎,可建樓面面積約161.46萬平方呎,主要作商業及零售用途,恒地指將會投資630億元發展該地皮,包括重置舊天星鐘樓及相關廣場空間,供市民24小時使用,工程將分兩期於2027年及2032年完成。

「時間裝置」與拆卸舊鐘樓一樣高

早於2006年中環舊天星碼頭位於中環郵政總局對開位置,因中環灣仔繞道工程於被拆卸,今次賣地章程列明,中標發展商須出資在原址重建一個內設「時間裝置」,高度與前鐘樓一樣為25米,由發展商負責日後的管理和維修,未經批准下不能在鐘樓展示任何廣告。但賣地章程規定鐘樓及「時間裝置」的重建要尊重原來設計,對是否使用當年保留下來的機械鐘、建築用料、顏色等,以及是否沿用當年鐘聲,都無具體規定。

另外,翻查地政總署網上公開的最新招標資訊,今年3月有人向地政總署就賣地章程要求「重建天星鐘樓」一項,查詢舊鐘樓零件現況、相片等資料。署方回覆時表示,有鐘樓的建築圖紙及三維立體模型電子檔案等可供查閱,鐘樓的兩個鐘面、長短針、指針操控桿等零件,目前屬康文署歷史博物館的館藏,買方可向署方申請借出,但署方特別表明,使用舊鐘樓零件在今次招標「並非強制要求」。

曾屹立維港海畔49年的舊天星碼頭鐘樓,於2006年被清拆,當時曾掀起一輪社會運動,要求保留建築,有團體擬回購天星鐘樓,並已準備資金和地方,要求政府出價,同時罕有地各大政黨,包括泛民和建制派,均要求暫緩工程,當時亦在港掀起歷史建築保育潮。惟政府不理各大政黨反對,在12月16日的凌晨時分強行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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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反對聲音不斷,2007年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書面回覆立法會提問時表示,政府「了解市民對鐘樓的懷念之情」,已保存舊天星鐘樓組件,「將會在適當的地點重建鐘樓及將銅鐘重新裝嵌」。規劃署於2007年5月曾表示,舊鐘樓所保留的鐘面、銅鐘及機械部分會重新裝嵌於重建後的鐘樓內。

不過,至2017年規劃署公布的規劃大綱,只提到天星鐘樓須「以尊重原來設計的原則」原址重建,沒有再提及重新裝嵌機械鐘,以及設計、用料等方面的規定。

發展局:明確要求發展商原址重建鐘樓 恒地:無補充資料

傳真社向發展局查詢,有否要求發展商重建的鐘樓在包括設計、用料等方面要跟拆卸前相同,會否要求發展商重組舊鐘樓的時鐘。局方指,賣地章程中已反映相關要求會跟從3號用地的規劃大綱,明確要求發展商以尊重原來設計的原則,在原址重建舊天星鐘樓,發展商可按既定程序向政府申請借用舊天星鐘樓拆卸後的部分配件,在符合條件下作公開展示用途。

傳真社指曾向恒地查詢,在重建天星鐘樓的計劃中有關於舊鐘樓的重建、設計上有否「尊重」原來設計的原則時,恒地回覆稱,沒有補充資料可以提供,而根據政府新聞處公布的中標設計方案概念圖,可見有一個外觀與舊鐘樓相若的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