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夫買生果口角下殺妻 爆妻與他人睡不跟他睡 謀殺罪成囚終身
內地漢三年前來港探望居港的妻子時,疑因買太多生果及太少豬肉與妻子口角。兩人之後再就此事吵架,內地漢涉用刀斬妻子,以及用木凳打妻的頭。他行兇後返回深圳,同日回港後被捕,並向警稱常遭妻子責罵,又自爆口角時曾反罵妻與他人同床也不跟他瞓,但最後被妻拳打至要半跪求繞。內地漢否認謀殺罪受審,陪審團今(26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約4小時後,以5比2大比數裁定內地漢謀殺罪成,法官李素蘭依例判他終身監禁。
被告肖春強,66歲。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4日,在港謀殺王鳳桂(55歲)。 他否認謀殺罪,但承認誤殺罪,不被控方接納。被告聞判後表現冷靜,並無露出任何神色。
辯方求情時稱,本案對被告、死者和其家人而言都是悲慘。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犯下嚴重控罪,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被告是王的第三任丈夫
控方案情指,任職清潔女工的王鳳桂曾經歷兩段婚姻。她和第二任丈夫結婚後,來港定居,並居於牛頭角上邨常富樓某單位。第二任丈夫去世後,她於2017年和被告結婚。被告不時持雙程證到港,期間會居於常富樓的單位。
買太多生果太少豬肉吵架
被告在錄影會面形容王的性格暴躁,兩人關係欠佳,常為瑣事拗撬。於2019年11月他再次來港,並按王吩咐買生果,但回家後反被王斥:「生果買咁多,豬肉就買啲啲。」指責他浪費。兩人案發前為此事爭吵,被告稱在口角期間,曾反駁指王和他人「瞓覺」,謂:「你同人地瞓覺,我係你老公,都無得同你訓,你同啲咁嘅人瞓。」
麻雀腳離開後再吵
2019年11月13日晚上,有多名「麻雀腳」到該單位打麻雀。被告和王未有打牌,也沒有嘈交。被告被捕後稱,「麻雀腳」在凌晨時分離開後,兩人再為買餸的事爭吵,王曾指罵:「X街,無得挽救㗎啦。」又拳打他。被告聲稱曾半跪求情,但不果。他當時「亂哂龍」,到廚房取菜刀斬王,但不知道斬了多少刀,亦不知斬中甚麼地方,他繼而用凳打王的頭一下。其後,被告更衣和洗掉手上的血跡,離開單位返回內地。
王的臉頸及後腦有刀傷
王的「契媽」於14日早上未能聯絡王,遂上門查問。「契媽」發現單位的木門有血跡遂報警。消防員破門入屋,發現王躺在客聽的地下,救護員於中午12時許宣告她不治。法醫檢驗時,發現王的臉、左頸和後腦等有刀傷。
曾致電雀友稱斬咗個八婆
被告於14日下午四時許,致電另一「麻雀腳」廖惠虹,以及王和第一任丈夫所生的女兒李向容 ,透露自己行兇。廖稱,被告當時謂:「斬咗嗰個八婆....斬咗好多刀,斬到佢郁都唔郁。」和「佢有冇死,我都唔知。」等。李指,被告以客家話說殺了其母,李便問:「為什麼要這樣做?」被告回應:「當時很生氣,所以這樣做。」
被告其後返港被捕,警誡下稱:「我今朝6點左右,用刀殺咗我老婆王鳳桂,之後番咗深圳。」
案件編號:HCCC3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