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倡商戶訂人工智能消費者約章 主席陳錦榮家人曾中推送騙案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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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持續多年,市民更習慣網購。商家會利用人工智能(AI)運算消費者行為模式,制定銷售策略,向用戶推送。新任消委會主席陳錦榮接受《香港01》專訪時指,AI是一把「雙刃劍」,既可帶動經濟,亦可能為消費者帶來風險,他分享太太一次網購「掃興」經驗,社交網站系統推送一條「你可能有興趣」的通知,商家以「節日限定」優惠出售龍蝦尾,惟付款數百元後卻無貨到。

陳錦榮又特別提到,出租車「滴滴」因過度收集人臉資料受罰,強調生物識別資料十分私隱,建議本港商戶制訂「消費者約章」,詳列收集目的、保存日期等,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新任消委會主席陳錦榮建議,本港商戶制訂「消費者約章」,詳列收集目的、保存日期等,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夏家朗攝)

消委會上周發表「道德與信心共融——促進電子商務人工智能發展」報告,當中關注AI應用在網購下,如何保障消費者權益。消委會新任主席陳錦榮接受訪問時指出,AI是一把「雙刃劍」,適當使用可以推動社會經濟,但使用不當可能會為消費者權益帶來風險。

系統推送「你可能會有興趣」令戒心放下

近年不少市民都在網購遇上不快經歷,陳錦榮坦言自己都不例外,有一次網站彈出一條「通知」,太太不虞有詐,「佢話因為以前網購過海鮮,就推介另一間供應商畀我哋,提到嚟緊有個大節日,所以有一個吸引嘅價錢賣龍蝦尾,又話間供應商富有經驗,亦知道我哋會有興趣,令我哋戒心低咗,最後錢就畀咗,但嘢就無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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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戶必須表明收集生物識別用途

陳錦榮指出,雖然只是損失數百元,但難免「掃興」,太太亦因此報案。他稱不肯定是否後台AI運算後作出推介,抑或與其他媒體有關,不過他相信網購由起步漸趨成熟,難免會有相關經驗,才令商家更關注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委會AI報告提及,內地出租車公司「滴滴」曾因過度收集上億條乘客人臉識別信息,遭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罰款80億元人民幣。陳錦榮表示,收集人臉數據、行為、體態等與業務風馬牛不相及,雖然收集用戶生物數據未必一定壞事,可能會有更好的目的,但如果商戶沒有說明收集用途、保存日子、及如何保障私隱,當消費者在不知情下被收集生物數據,就存有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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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交易時過度收集個人資料

陳錦榮又關注,在進行網上交易時,商戶可能過度收集個人資料,例如年齡、婚姻狀況、居住地點等,擔心AI最終影響消費者權益,他指本港暫未有法例規範應用AI,仍然在起步階段,但證監會及金管局已有適當指引,建議商戶訂立「消費者約章」,在道德層面制定AI政策,讓消費者有權選擇加入或退出,消費者亦要細閱商家的私隱政策,相信有法規規範下,商戶信譽提高,市民更放心消費,長遠有利商貿發展。

至於上任後的工作,陳錦榮強調,會致力維持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及選擇權的初衷,尤其保障小朋友、銀髮一族及精神障礙的消費者。就討論多年的「冷靜期」制度,陳錦榮重申,消委會已有所研究,若政府有意推動願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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