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處屋苑電梯大堂裁違限聚令 前區議員爭議非公眾地方 上訴得直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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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屯門區議員甄霈霖,前年在所屬選區一屋苑內,監督管理公司處理新冠肺炎確診個案時,被指違限聚令遭票控,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80小時社服令。甄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並爭議他所處的屋苑電梯大堂,並不屬公眾地方,高院法官邱智立今(16日)頒下判辭,認為控方沒有理據將涉案大廈的升降機大堂,詮釋為規例所指的公眾地方,又指原審裁判官及律政司均稱,若不這樣解讀,人群便可以不戴口罩在屋苑電梯大堂聚集,增加疫情擴散的危險,邱官直言屬「杞人憂天」,裁定甄上訴得直,定罪撤銷。

上訴人甄霈霖,案發時為屯門兆翠選區區議員。

上訴人甄霈霖在屋苑電梯大堂逗留被指違限聚令,他爭議該範圍非公眾地方,成功上訴得直。(資料圖片)

屋苑大堂設密碼

甄在上訴時質疑,原審裁判官錯誤裁定案發大廈兆麟苑瑞麟閣的大堂,為規例所指的公眾地方。邱官在判辭中指,裁判官認為大堂設密碼、訪客需要登記等只屬保安措施,公眾人士仍可進入大堂範圍,惟此分析頗「令人摸不著頭腦」。邱官解釋,上述保安措施明顯是要防止不符合條件的人進入大堂,不明白裁判官何以得出,即使有保安措施,公眾人士仍然可在無須得到保安員批准下進入大堂。

外賣或郵遞人員到訪需得保安許可

至於裁判官舉例指,送外賣的人或郵遞員可以公眾人物的身份進入大堂,邱官認為一般地方雖會容許此類人士進入大廈,但他們程序上仍需得到保安員許可。而且大廈物管公司職員作供時,也確認保安員不會容許非大廈的住戶進入大堂,這正否定了裁判官結論。

法官認為,若控方擔心不把屋苑電梯大堂列公眾地方,便會有人不戴口罩聚集,實屬杞人天。(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他人能入便成公眾地方不符立法原意

邱官直言,實在想像不到有什麼人可以公眾人士的身份進入大堂,如果單單因為大廈容許郵務人員等進入大堂,就令到大堂變為公眾地方的話,便會產生「非常危險的後果」。他舉例指,根據這個邏輯,家具搬運工人進出大廈時,升降機大堂、升降機內、大廈走廊都變成公眾地方,這不可能是立法原意。

邱官表示,明白防疫的重要性,但為了這個目的便不顧規例定義,將一個明顯屬私人的地方定性為公眾地方,並非適當和公平的做法,亦會令市民難以辨別什麼是非公眾地方。

擔心人群不戴口罩聚集屬杞人憂天

邱官提到,裁判官及律政司均指,如果不將大堂詮釋為公眾地方,人群可以不戴口罩在內聚集,增加疫情擴散的危險,但這個看法有點「杞人憂天」,因為除了大廈住客及訪客外,獲准進入大堂的人實在少之又少。從生活經驗來看,住客在大堂聚集的情況亦非常罕見,就算是在等候升降機的時候,亦只有少數人會不戴口罩。

案件編號:HCMA5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