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控方指區家麟文章令人不信中央 鍾沛權:作者只提質疑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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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涉煽動案續審,控方繼續盤問前總編輯鍾沛權,控方今(24日)在區域法院稱,《立場》在《國安法》實施後,刊出了一連串文章,認為可藉此推斷《立場》的立場,及鍾的煽動意圖。又指出控方依賴的17篇文章當中,由區家麟撰寫的:《法律只是一種儀式》,認為此文會令讀者認為中央將《國安法》加諸予香港,引致他們對中央及法律不信任。鍾認為區的意圖只是提出指控和質疑。

辯方指控方不斷呈新文章如魔法師變出白兔

主控官伍淑娟昨再呈上數篇早前不曾提及的文章,代表鍾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提出強烈反對,指控方現階段仍不斷提出新文章,形容如魔法師在帽子中變出白兔般,做法對辯方不公平。伍回應說《立場》於《國安法》生效當日已發布很多文章,認為鍾當時已預知該些文章會有好多效果。法官郭偉健聽罷,認為文章與案有關,批准呈堂。

控方指《立場新聞》涉煽動的17篇文章。(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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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區家麟文章形容國安法如AK47亂射

伍又指,區家麟撰寫的另一篇《七月一日,送你法律 AK47》,形容《國安法》為「法律 AK47,原始、頑強、款式舊、大殺傷力、隨時亂槍掃射,人人都中」。伍綜合文章內容指,不論區對《國安法》感多憂慮及悲憤,區認為《國安法》立法過程好強暴,似AK47亂槍掃射,會欺壓所有香港人。

鍾:作者以比喻指條例會傷及無辜

鍾認為區使用了比喻手法,指條例一旦使用,必定會傷及無辜,因以往有的權利和自由,在《國安法》實施後有機會墜入法網。伍再指出,此文章會令讀者憎恨中央,鍾不同意。

控方指立場暗示還有抗爭 鍾指控方穿鑿附會

伍之後就《立場》社論文章《堅守每寸自由土壤 用盡每絲縫隙中的微光》作盤問,推斷社論與6.12一周年有關,指因為6.12當天發生了紀念活動,令社論覺得還有抗爭,所以會從中寫道:「每絲縫隙中的微光」,《立場》亦會配合發聲。鍾表示完全不同意,指控方說法:「穿鑿附會、捕風捉影、毫無根據。」

鍾沛權自辯撮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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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文章以卡夫卡小說作比喻

伍指在另一篇文章《卡夫卡式香港}一文中,作者將《國安法》與卡夫卡的小說《審訊》相提並論,問作者為何會寫港人要面對「秘密警察、秘密審判、秘密罪名」。鍾認為,作者是想以此借喻香港將來都可能發生如此荒誕的事,控方或認為寫法誇張或不明所以,非科學程式可精準形容,但作者想透過此寫法突出其指控及質疑。

控方認為作者憑空想像令讀者憎恨政府

伍聽罷表示仍不明白文章意思,鍾回答:「個別啦,明就明,你睇完唔明都無計。」伍再指文中提及的秘密審訊等是作者憑空想像情境,會令讀者憎恨政府。鍾認為作者所指的恐懼有基礎,他無意圖去引起憎恨,只是想表達情緒。

鍾:評論文章會想得到認同 但不屬煽動仇恨

另外涉案17篇文章之一,由羅冠聰撰寫的《在國安法下的新常態,我們應如何反抗和思考》,伍指文中提及:「示威者或政治人物的無理拘捕、長期監禁……」並無提出指定對象或相關資料,讀者變相容易接受作者想法。

鍾認為相反地,可能因為忽略了事實基礎交代,令讀者沒有這樣容易接受其觀點。伍再指,羅在文章前部份講一面倒意見,呼籲讀者與中央對抗。鍾認為評論文章必然會想得到認同,但不認為屬煽動仇恨。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及林紹桐(34歲),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案件編號:DCCC2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