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黃色工作暑熱警告歷時兩小時 勞工處籲採取措施防中暑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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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台今日(18日)錄得市區最高氣溫達31.2度,勞工處今午1時50分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發布後首次發出工作暑熱警告,至下午3時50分取消。

勞工處指,工作暑熱警告發出表示部份工作環境下的熱壓力頗高,故提醒僱主及僱員在警告生效期間採取適當措施,以預防在酷熱天氣下或高溫環境中工作而引致中暑。

根據指引,中等勞動工作須每工作45分鐘休息15分鐘,紥鐵工人等極度勞動工種,每工作15分鐘應休息4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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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指,在戶外或沒有空調的室內環境工作的僱員會面對高水平的熱壓力,中暑的風險亦相對較高,僱主應評估僱員工作時的熱壓力風險因素,並因應所識別的風險因素採取所需的預防及控制措施,包括重新編排工作時段、設置遮蔭上蓋、提供通風及散熱設備、提醒員工適時補充水分及休息。

指引其中一份附錄,當中列明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時戶外露天工作的休息安排。(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

該處發言人表示,當勞工處發出工作暑熱警告時,僱主須在警告生效期間參照《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提供的準則和建議,為處於戶外或沒有設置空調系統的室内工作環境的僱員,根據其工作的勞動量和其他相關熱壓力風險因素所作出的評估,並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按不同級別的工作暑熱警告每小時安排適當的休息時間,以減低僱員中暑的風險。

僱員亦須遵照指示按時休息,如工作期間出現熱疾病的症狀,例如頭痛、頭暈、口渴、噁心,應立即到陰涼處休息和飲水,並通知僱主/管方作出適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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