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引入暑熱指數防工人中暑 勞聯倡訂明風險級別達嚴重應停工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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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九月,本港持續炎熱,戶外工作中暑風險高。勞聯今日(15日)聯同戶外工作的工友到政府總部提交意見書,並向勞工及福利局代表遞交請願信,促當局修訂《預防工作時中暑的風險評估》指引時,須訂立更具體的風險級別,建議當達到最嚴重時便應停工,並在指引推出一年後檢討,若成效不彰便應立法規管。

▼9月15日 勞聯到政總交意見書及請願信▼

當局將修訂《預防工作時中暑的風險評估》指引 加入暑熱指數

今年6至8月,天文台發出逾30次酷熱天氣警告,6月有修樹員疑工作期間因中暑不治,至日前(13日)下午氣溫高達攝氏35.9度,打破本港有紀錄以來的9月最高氣溫,戶外工作者在高溫下持續工作,中暑風險倍增。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曾稱,當局將修訂《預防工作時中暑的風險評估》指引,加入天文台的暑熱指數。

勞聯倡暑熱指數須界定不同風險級別 設不同工作指引

勞聯今日聯同戶外工作的工友到政府總部提交意見書,並向勞工及福利局代表遞交請願信,促當局修訂《預防工作時中暑的風險評估》指引時,須清晰界定暑熱指數的風險級別,按照不同風險水平訂立相應的工作指引,如當指數達最嚴重級別,勞工處須指令戶外工作人士要停工。

而各級指數也應列明可容許戶外工作時間時段和小休比例,如仿效內地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當氣溫達攝氏35至37度,僱主須採取換班輪休等措施,且不得安排戶外工作加班等措施,保障僱員權益。

▼9月14日 乾燥大陸氣流影響本港天氣酷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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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一年後檢討 成效不彰應立法規管

勞聯指出,現行《預防工作時中暑的風險評估》建議戶外工作安排在早上10時前或下午4時後進行、每20至40分鐘安排休息等,但未無沒有法律效力,許多工友更表示聞所未聞,反映甚少僱主跟從相關建議,促政府在指引推出一年後檢討,若成效不彰便應立法規管,如情況沒有改善,便應該立法加以規管,並盡快將中暑列為職業病。

▼夏日長時暑在戶外工作有中暑風險▼

勞聯也提到,現時平均每年都有20多宗致命工業意外,反映現行的職安健法例不完善,據政府資料,2020年因違反職安健法例而被定罪者,重犯者佔約32%,反映重犯情況普遍,現行法例毫無阻嚇力,促請政府盡快完善相關罰則,確保判罰能夠反映個案的嚴重性,以推動僱主改善職業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