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李夏茵指擴大有條件釋放機制是雙贏 修例料須一至兩年

撰文:呂穎姍
出版:更新:

政府計劃擴大精神病患者「有條件釋放」至涵蓋自願入院而有刑事暴力傾向人士,他們「有條件」出院後須受特定條件監管。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今日(29日)表示,對精神病病人來說,康復最重要的是回到社區,新建議可讓相關病人較容易出院,是給予病人多一個選擇。

李夏茵透露,相關政策涉及修例,預料要一至兩年才可完成。被問到會否再就此向病人組織諮詢意見,她指,措施方向已訂立,重申擴大涵蓋範圍是從病人利益及公眾安全著想,「係一個雙贏局面。」

政府計劃擴大精神病患者「有條件釋放」,涵蓋自願入院但有刑事暴力傾向的人士。(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不認同會影響精神病人入院意欲:係給予病人多一個選擇

政府計劃擴大精神病患者「有條件釋放」至自願入院但有刑事暴力傾向的人士。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今在電台節目稱,不認為擴大計劃後會影響病人入院意欲,認為反而病人更容易可以出院,重申是給予相關病人多一個選擇。

她預料要一至兩年才可以完成修例,又重申擴大是從病人利益及公眾安全著想,「我覺得係一個雙贏嘅局面。」至於醫護人手方面,她表示,醫管局已估算及審視計劃擴大後要增加的資源,預料在今年內可以逐步做到某些措施。

對於有「有條件釋放令」兩年才自動覆核一次,而非如住院病人般每年一次,李夏茵解釋,「有條件釋放」患者由於已回到社區生活,故要多些時間才可得知其是否適合,加上醫生最關注相關患者會否復發,因此須觀察長一些時間。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李夏茵: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病人覆核機制有效

李夏茵談到,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覆核成功人數低時,指可能是審慎考慮過後認為病人不適合釋放,情況是可以理解,重申現時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的機制是有效。

研驗血或驗尿監察病人有否服藥 李夏茵:如何推行要仔細研究

至於局方早前提到研究以驗血或驗尿方式監察病人是否有服藥,有市民擔心會出現反效果,李夏茵表示,如何推行計劃仍要仔細研究,到底是什麼藥物或什麼病人要去做,仍要仔細去研究才可以落實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