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智會院友被約束致受傷入院 主管指坐高背椅非懲罰:坐到好舒服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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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智會松嶺日間活動及住宿大樓疑爆虐待醜聞,有女院友整晚遭約束在高背椅上,直至翌日清晨才獲鬆綁,導致雙手出現大範圍瘀痕及失禁,並因懷疑骨折被送入院。社工註冊局周三(2日)起就涉事院舍社工進行紀律聆訊,聆訊今日(3日)下午繼續,單位主管吳小姐作供時指,社工會議中提到要院友坐高背椅冷靜,原意是想幫助A女士,「係用另一啲方法幫佢,坐喺(高背椅)到其實好舒服。」
她亦被多次追問,為何職員不知兩小時檢查一次被約束者,僅說同事已盡力,如院友提出想回房間,同事必然會協助。有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成員狠批,院舍無認真檢討問題,認為院舍決定在人手不足下,決定院友在通宵更受約束,並交由職位較低的保健員決定是否鬆綁是不合理,促院舍認真檢討。

匡智會松嶺日間活動及住宿大樓一名女院友(下稱A女士)在2021年2月22日,遭約束在高背椅上直至翌日清晨才獲鬆綁,導致雙手出現大範圍瘀痕及失禁,社工註冊局今午繼續就事件進行紀律聆訊,被投訴者傳召單位經理、兩名院舍助理及宿舍保健員。

當日負責通宵更的院舍助理吳小姐表示,當日有按被告社工李俊謙吩咐,在巡樓時多留意A女士的情況,言談中沒有提及要約束至明早。她又指,當時並不知A女士受約束,直至下午10時開始工作才發現。

她憶述自己當日分別在凌晨12時、2時及清晨5時,在走廊位置遠距離望著在飯堂的A女士。她表示,由於是晚上,飯堂只有地燈,故不清楚她有沒有失禁,又或者尿液流滿尿片後滲透褲子,並流至地下:「無特別留意,因為晚上無開燈」,但同意如一晚未有為其換片,尿片必然會濕透。

吳小姐又指,有留意到A女士在約束期間睡著,在醒來時有查問其想不想回房睡覺,但當時A女士情緒激動,亦拒絕回房,故只好作罷,「我問佢返唔返入房,佢就喺到大叫,埋唔到佢身。」她亦指,自己「有聽過下」要兩小時檢查被約束者情況,但其後又指應該每個個案不同,「依啲都係護士負責。」

案件中其中一項證供提到,在事發前召開的社工會議中,各社工曾就A女士的情況討論,當中社工李俊謙提出事主近日情緒不穩,可以在星期一通宵時間讓坐高背椅直至冷靜,以望其可以吸收教導。與會者、院舍經理吳小姐今亦有到場作供,解釋建議的原意是想幫助A女士,認為其「坐坐下就會平靜啲啦」,「係用另一啲方法幫佢,坐喺(高背椅)到其實好舒服。」

涉事社工李俊謙(藍色上衣)。(呂穎姍攝)

反問投訴人為何院舍內部文件紀錄外洩 成為案件證據

在被盤問期間,吳小姐被問到是否刻意不提交一些不利院舍的證據,包括A女士受傷後的照片,她回應時指,自己亦不知為何院舍不見了相關照片,「我都好想知點解」,又突然反問投訴人為何院舍一些內部文件的紀錄會外洩,並成為案件的證據。

多名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成員追問吳小姐,職員不知兩小時要檢查一次被約束者的原因,並指A女士受約束後情況更差,質疑是否「難埋身」就可以什麼也不做。她則表示,指引是放在大家都可以接觸到的地方,又重覆指,同事已盡力,如院友提出想回房間,同事必然會協助,「同事都有問,但都拒絕咗。如果佢(A女士)主動話想返房,(同事)都會帶佢返去。」

對於紀律委員會成員質疑將取消約束權力交由保健員負責是否合適,她則指根據指引,保健員是有能力判定是否取消約束權力。她亦表示,在事發後有因事件與同事進行面談,未有回應是否有職員因事宜而受處分,又指當日通宵更的同事都是保健員,相信他們已盡最大努力。

有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成員查問,院舍有否就事件進行檢討。吳小姐表示,事發後已沒有發生與A女士同樣的事情,而A女士亦不會再用約束衣。有委員狠批院舍無認真檢討問題,認為院舍先是未有按評估書將約束用品用在床上,及後又在人手不足情況下,決定院友在通宵時分受約束,另交由職位較低的保健員決定是否鬆綁亦根本不合理,「比夠你有4個(人),都係照顧員,咁點做決定?佢哋都係唔敢做決定㗎,建議返上床責任好大㗎」,促院舍真真正正去做檢討。吳小姐其後表示,會加強交更時候的溝通及加強員工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