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時為急性腎衰竭病人檢查 翌日不治 醫生除牌三個月緩刑執行

撰文:呂穎姍 鄧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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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80歲男病人在2017年11月22日,因上腹痛到仁濟醫院急症室,惟病人情況不斷惡化出現急性腎衰竭及腹部嚴重膿毒症(severe sepsis),但當時的主診醫生林文華未有及時為其檢查了解病因,以及未有及時通知家屬,病人最終在入院翌日死亡。
林文華承認指控,辯方律師解釋被告事發當日已24小時「on call」,並重申當時是因為擔心病人的情況會惡化,不敢將病人推離病房,又擔心CT(電腦掃描)顯影劑會影響病人情況,又指後悔沒有「早啲通知病人醫生,早啲通知家屬」。

醫委會周四(24日)作出裁決時指出,今次事件是因為林文華對於病人情況認知不足,但認為重犯機會不高,裁定林文華除牌三個月,緩刑18個月。

一名80歲男病人在2017年11月22日因上腹痛到仁濟醫院急症室求診,並獲醫生安排入住外科病房,惟病人住院後情況不斷惡化,出現體溫急降、血壓下降及心跳加速,但當時的主診醫生未有及時為其進行檢查了解病因,病人最終在入院翌日死亡。病人家屬其後向醫委會投訴。

當時的主診醫生林文華被指控專業失德,並涉四項指控,分別是未能安排醫療程序包括緊急電腦掃描、剖腹手術、將病人轉給深切治療部等、未有及時通知高級醫生、未有為病人進行一系列診斷及未有及時向家人報告病人情況

案情指,該名病人入院當日,林文華在下午約6時見病人時病人情況穩定,沒有感覺到有疝氣或腹部腫塊(hernia or abodmibal mass),亦沒有見到有皮膚有變色,而心跳亦是正常,故當時安排病人抽血檢查。

不過,病人在翌日凌晨約兩時情況急轉直下,出現體溫急降、血壓下降及心跳加速,林文華在兩小時後收到相關消息並再前往看病人。病人當時的情況已有好轉,未有感覺到病人腹部有搏動性腫塊(pulsatile abodmibal),但病人的血糖高至20.4mmol/L加上有低血壓,故醫生擔心其出現敗血症,故要求再做更詳情的血液檢查以了解原因,並指示要密切關注病人病情及對抗生素治療。

病人凌晨約六時情況再轉差,出現持續低血壓、少尿、代謝性酸中毒等。林文華當時認為,緊急電腦掃描可能會加重腎功能損害,加上病人當時身體情況並不穩定,故改為超聲波檢查,發現其右腎輕度積水及膽嚢壁增厚。病人在入院翌日早上七時血氧飽和濃度降低及心臟驟停,醫生為其進行急救,惟最終仍在早上8時許宣布不治。

控方專家證人指,當患者首次出現休克後,應該盡快做緊急CT掃描以了解原因,如是否出現內臟穿孔、腸缺血等情況。如果無法安排CT掃描,應考慮緊急剖腹手術,而醫生亦要向深切治療部討論及與家人通報。控方另一專家證人亦指,體溫急降、持續性休克及無尿,都是明顯病徵顯示有嚴重膿毒症(severe sepsis),並可能由腹部原因引起。

辯方律師求情指,林文華工作勤力,為人善良及樂於助人,過去在仁濟醫院實習獲得高水平成績,其專業並得到同事的支持,又指在2019年經歷社會事件及疫情,在2021年疫情加入新冠肺炎小組協助政府抗疫。他另表示,林文華在內地出生,未完全了解香港文化,平日有做義工,並向愛護動物協會捐款,同時亦是年輕母親,擁有兩名小孩。他提及,林文華當日已24小時「on call」,她並非不承認過失,而是不理解系統運作,事發時有緊急呼叫ICU醫生。

在辯方律師求情時,林文華不時擦拭眼淚,其後亦在求情時聲淚俱下,數度哽咽,稱事發當晚已經知道病人情況好嚴重,自己當時「好多嘢諗」,只想盡快幫病人改善情況,但不敢將病人推離病房,原因是擔心病人的情況會惡化,或突然死亡,又擔心電腦掃描的顯影劑會影響病人,並後悔沒有「早啲通知病人醫生,早啲通知家屬」。

醫委會裁決時指出,今次事件是因為林文華對於病人情況認知不足,但由於其現時已知道自己不足,重犯機會不高,裁定林文華除牌3個月,緩刑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