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涉刑毀天后站 質疑警員認錯人 官指黑衣裝扮非常突出裁罪成

撰文:凌子淇
出版:更新:

少年涉與另一人於2020年七一在港鐵天后站內,用長傘企圖損壞站內閉路電視、光管等,之後又走到街頭試圖燃點一個紙箱但不果,最後雙雙被警察截停。少年被控刑毀、企圖縱火等5罪,不認罪受審。案件今(4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王詩麗指,當日車站外只有兩人以黑衣裝扮,在人群中非常突出,絕對有助警員識別跟蹤,相信警員是在目睹二人破壞車站設施後,尾隨他們直至換裝,未有錯誤辨認或「跟甩」被告,因此裁定被告罪成,還押至9月25日再訊,待索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同案被告認罪判囚49個月

被告黎俊熙(案發時17歲),否認2項企圖刑事損壞罪、1項刑事損壞罪、1項企圖縱火罪及交替性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同案被告張世康早前認罪,他因另涉販毒案被判囚49個月。

爭議警員認錯人

案中主要爭議在場兩名警員有否錯誤辨認被告是作出破壞的黑衣人,辯方質疑當時示威活動仍處高峰期,現場人流絡繹不絕,在北角英皇道範圍有人以黑衣人裝扮根本不足為奇,認為警員是為加強證供,刻意營造現場只得兩名黑衣人。

官指黑衣人裝扮在人群中非常突出

法官反駁指,根據閉路電視片段,案發時天后站外雖有多人聚集,但除警員看到的兩名黑衣人之外,其餘的人均以普通衣著出現,亦沒有如兩黑衣人般戴上面罩遮蓋口鼻。黑衣人如此裝扮,在人群中非常突出,亦十分容易識別,絕對有助警員用眼睛追蹤他們。

傘陣未阻警員視線

辯方另質疑,當時地鐵站外多人築起傘陣,警員卻說傘陣只是遮擋閉路電視,沒有令她視線受阻。法官則指,觀乎相關片段,當時車站內光線充足,傘陣大多集中在開路電視位置,雨傘舉高過頭,而非打橫放,因此傘陣不會阻檔警員前方視線,而且她亦曾混入傘陣近距離觀察兩名黑衣人,故可肯定其視線沒有受阻,可清楚見到兩名黑衣人在車站內的破壞行為。

見兩人脫下外套換上綠衣

法官續指,據警員說法,兩黑衣人隨後走到街上點火,他們裝束突出,身旁沒有其他人,燃點紙箱的動作亦十分令人注目,加上警員當時與黑衣人位置接近,相隔1.5米距離,可以肯定警員必能鎖定目標人物,立即起步跟隨二人走入銀幕街,並目睹二人脫下外套換上綠衣。

綠衣顏色奪目非常易認

涉案照片亦顯示,其中一名綠衣男子的黑色背包有一個大標誌,其所身穿的綠色上衣顏色鮮艷奪目,正如警員所述是「青BB」非常易認。基於上述分析,法官裁定警員沒有錯誤辨認黑衣人,一直尾隨兩人,直至他們換上綠衣後被拘捕,其中一人便是管有打火機的被告,因此裁定他所有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DCCC15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