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翠臺維修風波︱管委會註冊未批 惹官非兼無錢用 恐停電無𨋢用

撰文:羅敏妍
出版:更新:

柴灣樂翠臺億元大維修風波,業主們雖投票撤換管委會及中止大維修合約,但新任管委會上任後,前法團主席瞿偉忠隨即入稟土地審裁處,質疑特別業主大會的合法性。新管委會疑因此未能成功註冊,導致認受性存疑,管理公司不太願意合作,又無法更新銀行帳戶簽署及動用資金繳付屋苑開支,屋苑欠款約300萬元,恐面臨隨時停電及「無保險」等危機,屆時升降機等公共設施或要停用。此外,工程顧問及工程承建商等拒絕提供工程合約及保險單等資料,令處理大維修後續事宜陷入膠著。新任管委會今日(3日)發通告向業主解釋屋苑情況,副主席黃志佳坦言現時「內憂外患」,情況嚴峻,故希望民政事務署及土地註冊處提供協助。

東區民政事務處回覆《香港01》指,已主動向管理公司表示,受聘於法團的管理公司應協助新管委會管理屋苑。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亦於3月15日致函該管理公司,要求管理公司遵守《操守守則》行事及為新管委會提供適切的協助。另外,民政處與管委會溝通後,已就電費一事與港燈溝通,說明了樂翠臺目前的情況,港燈同意酌情處理樂翠臺公用部分的電力費用,讓法團在完成戶口相關手續後才支付相應費用。民政處會繼續關注樂翠臺的事宜及提供適當協助。

樂翠臺新一屆委員會委員。(資料圖片/陳永武攝)

新任管委會註冊未批 銀行戶口遭凍結無錢用

樂翠臺新任管委會今日(3日)發通告指,自樂翠臺「周年業主大會」及「特別業主大會」完結後,新任管委會於3月13日隨即到土地註冊處登記,惟至今仍未收到當局回覆註冊進度,導致他們未能更新銀行帳戶簽署。此外,由於前任管委會因大維修爭議令法團戶口自今年1月1日起凍結至今,因此屋苑已有3個月無法繳付一切開支,包括水電、公共地方保險、清潔及管理等。

屋苑拖久3個月款項 恐停電、無𨋢用、停保險

黃志佳表示,他們早前收到電力公司的警告信,指屋苑若未能於3月26日前繳交電費,將暫停電力供應。管委會已聯絡各部門處理,現時屋苑仍有電供應。不過電力公司沒有就此提供正面回應,也沒有表明供電限期,令黃志佳擔心屋苑恐面對隨時斷電的危機。

黃志佳又提到本周一(1日)是屋苑保險繳費期限,管委會同樣寫信予保險公司說明情況,希望可延長繳費期限,至今仍等待回覆。黃說,考慮到安全及法律問題,管委會有機會因而暫停升降機及所有公共設施,不得不令屋苑變成「三無」大廈。

由於無法繳交維修及通渠等費用,居民正受衛生問題困擾,包括屎渠淤塞導致屎水淹浸停車場及影響住戶單位等,種種問題令居民鼓譟,過千名居民在群組中爭執,要求管委會盡快解決。

3月12日當選的新任管委會副主席黃志佳(左一)。(資料圖片)

管理公司指屋苑拖欠263萬元開支仍未支付

通告中引述屋苑管理公司的說法,指今年1月1日起,屋苑有約263萬元開支仍未支付。而管理公司只會為公司提供的服務墊支,其他一概不理。黃志佳質疑,管理公司態度敷衍,只是「口頭話會墊支」,但卻多翻推搪,沒有實質行動,而管理公司亦未能提供263萬元的支出細項,亦沒有就屋苑事宜提供協助,令管委會深感困擾。

前法團主席入稟質疑特別業主大會合法性

黃志佳指,早前在民政署協助下,土地註冊處原本向他們表示只需2至3天便能完成註冊,惟前法團主席瞿偉忠已入稟土地審裁處,指3月12日的特別業主大會為非法進行,並不成立。由於管委會面臨官非,黃相信因此導致管委會未能完成註冊,故處理屋苑問題遇到不少掣肘。

3月12日,樂翠臺舉行「周年業主大會」及「特別業主大會」

+4

3月12日,前任法團主席與委員拉隊離場

管委會未正式註冊 各方拒絕提供大維修合約等資料

至於大維修的問題,黃坦言即使管委會要求法團律師、工程顧問、工程承建商提供資料及文件,包括合約及工程保險單等,惟他們均以管委會未正式註冊為由拒絕,令管委會在處理大維修後續問題困難重重。即使居民要求拆去大廈外牆發霉的竹棚,管委會亦因未能翻查保險及賠償文件而無能為力。

柴灣樂翠臺爆出大維修風波,去年9月已有工人到屋苑搭棚。(資料圖片/黃偉民攝)

黃補充,2021年屋苑第三座因沒有無障礙通道設計而接獲平機會投訴,該項目同於3月12日的大會中與大維修工程一同被否決。管委會其後收到平機會信件,指有人藉此向平機會控告管委會。管委會只能自行草擬信件予平機會解釋現況。

面對官司、管理公司不合作、管委會未能正式註冊、否決大維修後衍生問題,以及居民投訴等,管委會坦言現時有心無力。由於前法團主席的官司可能到7月後才正式開審,黃志佳擔心屋苑不可能支撐到7月,冀盼土地註冊處盡快完成註冊,讓他們解決屋苑事項。

東區民政事務處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民政處一直關注樂翠臺新舊管委會交接事宜,並提供多方面協助,在3月12日業主大會上派員觀察整個會議過程及提供所需資訊,在選出新一任管委會委員後,立即提醒新管委會土地註冊處處理申請更改註冊事項,新管委會翌日提交申請後,土地註冊處正在處理更改註冊事宜。

民政處稱,據了解,樂翠臺現任管理公司未有積極配合新管委會處理日常管理事宜,處方主動向管理公司表示管委會已於3月12日的業主大會上重選,受聘於法團的管理公司應協助新管委會管理屋苑。同時,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亦於3月15日致函該管理公司,要求管理公司遵守《操守守則》行事及為新管委會提供適切的協助。

民政處:港燈同意酌情處理 准法團完成銀行戶口手續後付電費

該處指出,當選的管委會正處理銀行戶口、公共電力費用、第三者風險保險續保等事宜,民政處經與他們溝通後,已就電費一事與港燈溝通,說明樂翠臺目前的情況,港燈同意酌情處理樂翠臺公用部分的電力費用,讓法團在完成戶口相關手續後才支付相應費用。至於法團的第三者風險保險續保事宜,據了解,新管委會已就續保事宜聯絡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已同意將續保日期延期至4月中。新管委會亦正與保險公司商討,豁免延遲續期的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