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木樹邨燃燒裝置縱火案疑涉私怨 警拘16歲學生及17歲無業少年
荃灣梨木樹邨榮樹樓周日(31日)發生縱火案,有住戶單位門外被放燃燒裝置縱火。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今(3日)於葵涌拘捕2名分別16歲及17歲少年,均有黑幫背景,警方指無證據顯示案件與社會運動或反修例事件有關,初步相信疑犯與涉案單位的住戶有私人恩怨,遂策劃縱火報復。
2名疑犯為16歲學生及17歲無業少年,屬朋友關係,均有黑社會背景,其中1人從網上學習製作燃燒裝置的知識。新界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梁惠儀表示,初步調查相信,涉事單位有住戶過去曾與疑犯結怨而遭到報復,無證據顯示縱火案與社會運動或反修例事件有關。
梁惠儀稱,警方於周日凌晨接獲榮樹樓1單位的女住戶報案,稱其單位外有可疑物品起火,她自行把火救熄,事件中無人受傷。警方及消防到場調查,發現被燒毀的可疑物品中,包括有手提電話、電池及電線等,爆炸品處理課奉召到場,初步相信為可疑物品是自製的燃燒裝置。
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鎖定2名少年涉案,今早以涉嫌縱火,於葵涌將他們拘捕,並於他們的寓所內檢獲電話及電池等物品,2人正被扣查。
梁惠儀表示,爆炸品處理課初步相信裝置接駁化學品,但仍需進一步檢驗確定其運作方式。她指,警方高度關注案件,特別是以燃燒裝置縱火,行為嚴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並指縱火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消息指,2名涉案疑犯均居於梨木樹邨,與案發單位女戶主的17歲兒子經常在邨內活動,雙方素有私怨,更曾發生爭執打鬥。其中16歲疑犯居於案發的榮樹樓中層單位,而17歲疑犯則居於同邨的樂樹樓1單位,早前17歲疑犯於網上自學製作燃燒裝置,其後把相關物品交予16歲疑犯。
案發當日,16歲疑犯在榮樹樓事發單位對開放置裝置縱火,其後即返回下層寓所。警方事後翻看大廈及屋苑閉路電視錄影帶後,未見有任何可疑人物出沒,不排除案件是大廈內住客所為,經詳細查問後,相信事件與戶主兒子的私怨有關,先拘捕16歲疑犯,其後再按線索拘捕17歲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