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景花園虐畜|慘案未昭雪 倖存動物獲新家 愛協總監:唯一安慰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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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情人節,深井豪景花園30隻動物從天而降,死傷遍地。半年後,律政司以「證實不足」為由,不作起訴。各界震驚,連日來要求重新檢視案件,惟律政司堅持維持原判。
「當我將每一隻動物小心翼翼地放入證物袋時,我心中只想一件事,就是要幫牠們取回公道。」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副總監(檢核部)麥明樂憶述,慘死動物扭作一團,部分更屍疊屍,他猜想是雨後寒冷、經歷浩劫後,動物依偎同伴取暖求存,終傷重致死。憑多年經驗,他相信事件涉及人為,應將嫌疑人送上法庭接受審訊,但律政司決意不起訴,恐怕會送出錯誤訊息,令人以為虐畜毋須承擔後果,「我對今次的不作檢控的決定是非常之失望,也非常傷心。」
攝影﹕陳蕾蕾、陳諾希

↓↓事發當日 死傷動物慘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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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告訴我們,寵物不會無端端自己跳落街,令我們非常懷疑今次案件與人的行為有關係,最終出來的結果,離我們的期望太遠,所以我們覺得非常憤怒及失望。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副總監(檢核部)麥明樂

今年的情人節,30隻動物伴隨着傾盆大雨,從高處墜落在豪景花園對開的山坡及行人路。愛協督察接獲警方通知,趕赴現場救援,當日的場面至今仍歷歷在目,「(死去的)每一隻都濕透,後期已僵硬,狀態有些是扭埋一齊,有些是屍疊屍」,麥總監估計動物墮地後並非即時死亡,苟延殘喘了一段時間,依偎同伴取暖,但最終重傷死亡。

其餘受傷動物因全身濕漉漉而患上低溫症,部分脊椎、盤骨骨折,也有動物上顎骨折,疑因頭部先墮地所致。「因為是寵物,相對性格溫馴,受傷後他們留在現場,等待人救援,經過不知多長的時間,受傷骨折、全身濕透,狀況極之差。」部分動物疑驚慌過度,匿藏在坑渠暗處,一直未被人發現,督察連日搜索,共找到了30隻,最後一隻純種貓在十多日後才被大廈管理員發現。當中只有9隻貓及3隻龍貓倖存。

麥明樂輕撫其中一隻獲救的英短Ian,他說Ian是第三日在坑渠深處被發現,當時督察用電筒照射,也難辨是樹葉抑或是貓毛。「每一次我去探望生存的貓,見到牠一天一天好轉,但同一時間想起牠的同伴,當日為何會遭受這種對待。」猶幸受傷動物經過悉心照顧後已痊癒,並準備迎接新的家庭,麥總監語帶沉重稱﹕「是唯一的安慰。」。

麥明樂對動物遭遇不幸大感痛心,如今未能昭雪,唯一的安慰是倖存的動物尋獲新家。(陳蕾蕾攝)
(今次個案)牽涉很大的公眾利益,起碼要將嫌疑人送上法庭接受審訊......今次的結果會送出一個錯誤的訊息予養動物的人,「是否我喜歡做什麼都可以,而不需要負責」,這是非常之壞的後果。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副總監(檢核部)麥明樂

加入愛協5年的麥明樂曾接觸無數虐畜案,雖然每宗個案性質不同,未必可以與豪景花園一案相提並論,但過往的經驗告訴他,這宗案件很大機會屬人為。

案發當日,麥明樂抵達現場支援,詳細檢視動物死去的狀態及現場環境。根據動物散落山坡及地下的分布,以及與鄰近大廈的距離,他相信兩者脫不了關係。後來他們得知涉事單位,憑其座向、距離、高度,與發現動物的狀況亦相當脗合,「是很強烈的環境證供。」。

再者,拯救督察每周至少有一至兩宗高空拯救服務,協助寵物主人在單位對出窗台或大廈外牆救貓入屋。經驗指出,即使寵物走出外牆,亦不會突然跳落街,故他們懷疑今次案件與人的行為有關係。

據了解,事後警方等執法部門人員曾進入涉事單位,發現數量及種類脗合的籠子。在眾多的環境證供下,律政司最終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作起訴。麥總監認為今次個案牽涉的動物數量多,而且有強烈的環境證據,不明白律政司何以不作審訊,「因為(今次個案)牽涉很大的公眾利益,我們覺得起碼要將嫌疑人送上法庭接受審訊......今次的結果會送出一個錯誤的訊息予養動物的人,『是否我喜歡做什麼都可以,而不需要負責』,這是非常之壞的後果。」。

↓↓受傷動物痊癒 現時最新情況↓↓

我們還在等待(律政司)答覆,希望有一個正面的回應。我覺得應該要對社會有個透明及清晰的解釋,不想為社會帶出一個錯誤的訊息。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副總監(檢核部)麥明樂

愛協早前就律政司的決定發表聲明,指已約見相關執法部門表達意見,游說盡快改善包括將目前只有6個月的起訴期延長。麥總監認為延長調查期限對檢控案件有一定幫助,但問題癥結是法例的實際內容應作改善,包括增加主人的責任感。因此,在去年漁護署提出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將三年刑罰增至十年的諮詢期內,愛協提出須增加主人「謹慎責任」,包括為寵物登記晶片,並認為有關規定不難實行。

他期望律政司會就今次案件作正面回應,給予社會透明及清晰的解釋,避免帶出虐待動物毋須負責的錯誤訊息。而愛協亦與執法的機構,包括警方及漁護署,進行檢討會議。

各界對律政司今次的決定表達失望及憤怒,麥明樂亦希望律政司正面回應事件,給社會社會透明及清晰的解釋。(陳蕾蕾攝)

豪景花園的虐待動物案最終沒有機會進行審訊,30條性命死傷落得不明不白的下場,事件引起各界不滿,要求律政司重新檢視案件。《香港01》記者在上周五(11日)再次向律政司查詢就案件有無新的安排,以及對「有動保人士質疑律政司視動物生命如無物」有何回應。

惟律政司發言人的回覆,與9月2日公布不起訴的內容如出一轍。發言人表示,律政司就每宗案件作出檢控與否的決定時,必須就所得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並按《檢控守則》行事。假若案件沒有合理定罪機會,律政司不會提出檢控。在審視及考慮案中相關證據後,律政司認為現時整體證據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故此決定不就案件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