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捕兩豐田男司機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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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今日(10月2日)在新界北總區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俗稱白牌車)行動。

人員喬裝乘客租車,由元朗前往屯門,並截獲兩輛私家車,拘捕兩名分別41歲及26歲本地男司機,他們均涉「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正被扣查;涉案兩車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警方提供圖片可見,涉案兩車均為豐田。

警方提供圖片可見,涉案兩車均為豐田。(警方提供)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既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現作出呼籲,市民出行時亦應選擇合法既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既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既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既保障。

警方提供圖片可見,涉案兩車均為豐田。(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