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塌牆工傷|兩年內奪三命 工權會促勞工處屋宇署徹查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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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山貝路一間村屋,今日(5日)早上在拆卸期間磚牆倒塌壓中一名姓藍(44歲)女工,事主重傷不治。同類型的事故以往亦曾發生,2023年8月及11月,元朗田寮村及葵涌中葵涌村分別有兩名男工在事故中身亡。

對於再生塌牆奪命工傷,工業傷亡權益會表示十分關注和沉痛,職員正了解及為家屬提供支援。同時促請勞工處及屋宇署徹查及公布意外原因,避免同類意外再生,並呼籲當局修例,不要再將村屋清拆列為可豁免呈報的工程。勞工處表示正調查事件,已向有關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進行拆卸工作,直至處方信納有關承建商已採取適當的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屋宇署則指,會調查是否有人違反《建築物條例》的相關適用條文,並會按調查結果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2023年8月元朗田寮村一建築物在拆卸期間牆壁倒塌,壓死一名男工。(資料圖片/陳浩然攝)

工權會總幹事蕭倩文指,目前村屋清拆獲屋宇署列為豁免呈報的工程,她形容村屋可在「無監管、無呈報」下清拆;惟2023年已發生過兩宗涉及村屋拆牆的致命意外,故要求當局盡快檢視及修訂條例,不能將這些高危工作列為豁免的內容。

蕭又指,一般進行清拆工程時,要穩固好需要清拆的物件,例如以工具吊起或支撐相關物件,以防它突然塌下;亦要圍封好進行清拆工程的位置,以免其他人走近相關範圍發生危險。惟她強調,暫未知今日事發時,工人是否已做足相關措施。

工權會總幹事蕭倩文抵達現場了解事件。(羅敏妍攝)

由從事安全行業人員組成的香港執業安全師學會,亦對有工人離世表示悲慟及慰問死者家屬。學會指出,村屋不受現行《建築物條例》監管。為防同類事故再次發生,學會建議業界拆卸磚牆前,應先由工程師評估及制定拆卸方案,包括在在施工現場提供足夠的臨時支撐物,以承托牆體,防止在拆卸過程中突然倒塌;工人要嚴格依照工程師制定的方案、步驟及順序進行拆卸,在一般情況下須從上向下分段拆卸磚牆,拆卸的後方不得站人;亦應依照屋宇署「地盤監督作業守則」的要求,委派適任技術人員(TCP)監督整個建築工程,尤其是拆卸工程。

勞工處發新聞稿表示,對於在意外中有工友身故,該處十分難過,並對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處方正調查事件,已向有關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進行拆卸工作,直至處方信納有關承建商已採取適當的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

屋宇署:剩餘圍牆無明顯危險 續查是否有人違例

屋宇署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元朗山貝路372號屋屬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村屋),故不受《建築物條例》的部分條文及其附屬規例的規管,包括無需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進行拆卸工程。然而,《建築物條例》內與罪行相關的部分條文,仍然適用於村屋的有關建築工程,包括第40(2B) 條,即以危險方式進行工程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受傷或財產損毀。

就該村屋今日在清拆期間發生圍牆局部倒塌事件,屋宇署人員在接獲通知後,隨即派員視察,發現該村屋大部分已被拆卸,剩餘的圍牆沒有明顯危險,拆卸工程已經停止,地盤被圍封。雖然該村屋屬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但進行工程的相關人士有責任確保清拆工程安全。因應今次事件,屋宇署會繼續跟進,就是否有人違反《建築物條例》的相關適用條文展開調查,並會按調查結果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2023年8月田寮村40歲男工被壓斃▼

2023年8月19日下午近4時,田寮村123號附近一村屋正進行拆卸工程,兩名工人在地下位置清拆一幅牆,期間懷疑木方未能承托,一幅1米乘兩米的牆壁致塌下,壓倒40歲姓陳的男工人上半身,其頭部亦告受創。

消防員到場將他救出,其後送往博愛醫院,但告不治。事後勞工處曾向涉事處所佔用人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

元朗田寮村一建築物在拆卸期間牆壁倒塌,壓死一名男工。(資料圖片/陳浩然攝)

▼2023年11月中葵涌村62歲男工被石頭壓下肢亡▼

2023年11月8日早上9時22分,中葵涌村一個正進行清拆工程的地盤有石頭塌下,壓倒一名62歲姓張男工人下肢,傷者左邊頭部及雙腳受傷,昏迷不醒,送往仁濟醫院並轉到瑪嘉烈醫院治理,延至翌日清晨不治。

2023年11月事主在一樓用風煤樽切割鋼筋,其間身處的地台疑失去支撐突然傾側,石屎塊隨即塌下壓著其下肢。(資料圖片/黃學潤攝)

據了解,事發時事主在一樓用風煤樽切斷上層地板鋼筋,切至剩下兩條鋼筋時,其身處的地台疑失去支撐突然傾側,事主連同地板、石屎塊及泥頭一同傾塌至地下位置,並壓著事主下肢。壓在事主身上的石塊面積約10呎乘8呎,約6吋厚。

▼2025年11月村屋清拆塌磚牆壓斃女工▼

現場可見一幅磚牆倒塌,消防員在場調查。(羅敏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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