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塌牆工傷|屋宇署:村屋拆卸非無王管 可據建築物條例提檢控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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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山貝路一幢正在清拆的村屋,昨日(5日)早上有圍牆倒塌,壓斃44歲藍姓女雜工。工業傷亡權益會十分關注,呼籲當局修例,不要再將村屋清拆列為可豁免呈報的工程。
屋宇署今日(6日)在facebook專頁發文,指留意到坊間關注村屋拆卸工程是否「無王管」一事。署方澄清,村屋拆卸雖不受《建築物條例》的部分條文規管,毋須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進行拆卸工程,但不代表村屋拆卸「無王管」,進行工程的承建商仍然有責任確保清拆工程安全。如工程導致任何人受傷,屋宇署可根據《建築物條例》提出檢控。
屋宇署表示,十分關注昨天一間村屋在清拆期間發生圍牆局部倒塌事件,並已立即派員視察,確認剩餘的圍牆沒有明顯危險。拆卸工程已經停止,地盤亦已被圍封。署方留意到坊間關注村屋拆卸工程是否「無王管」,藉此作出澄清。
署方指出,村屋一般為三層,由於結構相對簡單,屬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不受《建築物條例》的部分條文規管,毋須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進行拆卸工程,但並不代表村屋拆卸「無王管」,進行工程的承建商仍然有責任確保清拆工程安全。如工程導致任何人受傷,屋宇署可根據《建築物條例》提出檢控。
文中續指,事實上,屋宇署已就2023年一宗村屋拆卸工程導致傷亡個案,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2B)條作出檢控,案件正等候聆訊。屋宇署除會全力調查上述事件外,亦正聯同地政總署檢視如何加緊對村屋拆卸工程的要求。
屋宇署呼籲,在進行清拆工程時,業主及承建商必須確保工程安全,否則須負上相關法律責任。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2B)條,任何與建築工程直接有關的人士 (包括業權人),如進行工程方式導致任何人受傷,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
村屋塌牆工傷現場
警刑事調查隊及勞工處到場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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