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僅1幢響警鐘 年檢結果符規定 消防1年無收關閉通知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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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造成大量傷亡,8廈火警鐘沒關閉但無響。警方昨日(3日)以涉嫌「欺詐」拘捕6名男子,分別是消防裝置承辦商負責人和職員,他們涉嫌向消防處訛稱在工程期間不會關掉警鐘。

記者向消防處查詢屋苑消防設備情況,包括巡查及執法。綜合消防處回覆指,今年3月,處方透過檢查屋苑提交的承辦商年檢報告,獲知火警警鐘系統等合符規定,僅個別樓層有裝置「輕微損壞」。消防亦曾收到屋苑有關喉轆的消防設置關閉通知書,有派員巡視相關裝置,亦要求確保其他消防裝置不受影響。惟過去一年並不曾收到涉及火警鐘的投訴或關閉通知,回覆中無交代有無巡查過警鐘系統。直至大火發生後,始發現8廈警鐘未處於有效運作,僅宏新閣警鐘曾鳴響。

消防處指宏福苑於今年3月委託註冊消防承辦商完成年檢,顯示個別樓層的消防裝置及設備有「輕微損壞」,惟符合處方規定,已要求屋苑跟進修復。(資料圖片)

屋苑委託承辦商年檢獲有效消防裝置證書 僅裝置「輕微損壞」

消防處回覆稱,根據消防處紀錄,宏福苑共有八幢住宅大廈,每座均配備消防栓/喉轆系統、火警警報系統、應急照明系統及手提滅火筒等消防裝置及設備。屋苑負責人已遵照規定,於今年3月24日委託註冊消防承辦商完成年度檢查,並持有有效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

年度檢查結果顯示,除各座個別樓層有輕微損壞事項,包括應急照明燈、喉轆絞盤、喉嘴及個別樓層的手動火警鐘掣外,八幢大廈內的消防裝置及設備均符合本處規定。就該些損壞事項,消防處於10月20日及11月17日(火警前9日)先後發信予屋苑負責人,要求及時跟進修復。

另一消防承辦商維修喉轆 消防有派員巡查及跟進

此外,自2025年4月起,另一註冊消防承辦商曾先後報稱宏福苑八幢大廈的消防栓/喉轆系統有損壞,需要進行維修工程,有關工程於火警發生時仍持續進行。

自2025年4月起,消防處曾接獲該屋苑提交涉及消防栓/喉轆系統提交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處方隨即派員前往受影響大廈進行巡查及風險評估,並制定相應行動應變計劃,包括在原有預定動員規模上增調更多消防車輛;同時亦要求有關負責人在工程期間實施額外安全措施,包括加設額外手提滅火設備及確保其他消防裝置不受影響等。

警務處處長周一鳴,昨日(3日)指警方再拘捕6人,屬消防承辦商涉嫌虛假陳述。(資料圖片)

1年內無收警鐘系統關閉通知 消防回覆無交代有無巡查警鐘

過去一年,消防處並未接獲涉及該屋苑八幢大廈火警警報系統損壞的投訴或維修通知,亦未收到任何有關火警警報系統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

火警發生後翌日(11月27日)消防處派員到宏福苑巡查消防裝置及設備的情況,其中包括對火警警報系統進行功能測試,結果顯示八幢大廈的火警警報系統於火災後均未處於有效操作狀態。然而,本處持續調查有關情況,根據前線救援人員及現場所得資料,宏新閣火警警報系統的警鐘在火警發生期間曾經鳴響,處方將繼續調查其餘七幢大廈的火警警報系統於火警發生時的狀況。

同時,由消防處牽頭的跨部門調查專組已將該屋苑火警警報系統的運作狀況納入調查範圍,若發現任何人士違反《消防條例》,將依法採取執法行動。如有其他違法事項,亦會轉介至相關部門跟進。

過往巡查及執法行動

至於過往的巡查及執法行動,消防處指根據紀錄,消防處人員曾於去年11月19日巡查宏福苑,其間發現有大廈天台裝設太陽能板,並已就此個案轉介相關部門作跟進。

今年10月19日消防員到宏福苑進行緊急車輛通道測試,以確保通道暢通無阻。人員亦檢查了屋苑建築物外、在火警發生時用作供水予消防車輛的消防栓,其間未有發現損壞情況。

另外,自去年7月至今,消防處共收到5宗宏福苑有關雜物阻塞逃生途徑/阻塞緊急車輛通道的投訴,並向相關負責人發出2張有關阻塞逃生途徑的「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相關通知書已於限期前獲遵從。

過去五年,消防處共收到12宗宏福苑有關雜物阻塞逃生途徑/阻塞緊急車輛通道/防煙門被楔開的投訴,並向相關負責人發出一共3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包括2張針對阻塞逃生途徑的情況,以及1張針對阻塞緊急車輛通道的情況。相關通知書已於限期前獲遵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