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蟲藥意外|漁護署:本港含磷化鋁除害劑均未經註冊 正展開調查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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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12日)灣仔軒尼詩道一戶尼泊爾籍家庭,使用從家鄉帶來、含有磷化鋁的滅蟲藥後,導致家中一對姊弟中毒,出現噁心和嘔吐,另有2名消防員出動期間不適送院。漁護署證實,已接獲消防處轉介有關個案。發言人指,含有磷化鋁的除害劑在本港均為未經註冊,任何人輸入、製造、售賣、供應、管有或使用均屬違法。署方現正就事件展開調查,如發現有人違反相關規定,將採取相應執法行動。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已接獲消防處轉介一宗懷疑管有和使用含有磷化鋁的除害劑的個案。根據《除害劑條例》(第133章),任何人士如輸入、製造、售賣、供應、管有或使用未經註冊除害劑,必須持有由漁護署署長發出的除害劑許可證,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1年。漁護署發言人提醒,市民不應從外地購買除害劑回港,並應向本地持有有效除害劑牌照的商戶購買已註冊並附有正確中英文標籤的除害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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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周一(12日)傍晚6時許,灣仔軒尼詩道205號一單位的男戶主,因家中有蟻患,從其鄉下尼泊爾,購買了數樽滅蟲藥回港使用,豈料導致一對14歲及16歲子女「中毒」不適送院。消防處出動危害物質專隊,動員85名消防及救護人員到場處理,當中調動了一個「危害物質處理櫃」、一輛「危害物質事故支援車」等,大批消防員身穿核生化防護袍、戴上呼吸器進入大廈。而離開大廈的消防人員,則需要即場進行「洗消」程序,沖走身上的污染物。行動其間2名消防員不適送院。